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2020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深化医疗保障改革,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医保扶贫攻坚战、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等重点工作任务,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科学谋划,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及公开制度,定期向市政府及自治区医保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优化政府职能
(一)健全行政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我局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职责职权,健全我局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权力运行机制。加强行风建设,推进窗口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与办事指南。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行“一门式”经办管理服务,进一步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清除无谓证明,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手续;全面优化服务方式,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目标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实现办事服务“统一、规范、便民、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决策机制
(一)严格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界定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对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医保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等决策事项,全面履行决策前充分征求意见、必要时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可行。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公开医保领域规范性文件。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局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文件规定,编制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健全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本实现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强化依法行政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不断改进创新公正文明执法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采用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和警示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促进行政执法手段的多元化,增强行政执法的灵活性与效能。不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基金监管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深入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全覆盖式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健全交叉检查制度,对县区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提高抽查效率,提升工作能力。同时,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日常监督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检查抽查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组织医保经办机构相关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及打击欺诈骗保相关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按照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要求,按需配备执法装备,合理安排投入,保障执法经费。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继续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办举报案件,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实行快奖、重奖;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日常监督及检查抽查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依法办理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公开要情信息,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积极推动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六、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
(一)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并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继续组织局机关人员积极参加司法局举办的法制培训及执法考试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市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医保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工作业务培训会。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构建全社会“大普法”格局。通过各类媒体,及时通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动态及典型案例,宣传解读举报奖励办法、医保相关政策法规。以每年4月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微信公众号、APP等渠道,紧扣“打击欺诈骗保ﻪ维护基金安全”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参保患者、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人员对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政策的认知度。
(三)完善社会治理防控机制。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强化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四)提高疫情防控能力。一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医保局及市政府的部署,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二是出台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三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