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9 1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柳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柳东启元广场办公楼B座13楼1315室,邮政编码:545000,联系方式:0772-286978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市医保局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医保政策,不断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2023年“柳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新媒体信息614篇,其中原创稿件287篇。柳州医保门户网站共建立61个栏目,共发布1074篇信息。持续深化政策高质量解读。政策性文件公开后在部门网站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2023年及时将《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等14个政策文件进行公开,并通过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压实责任,做到在法定时限内100%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共收到2份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信息为:柳州市2020年度至2023年年度(即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31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缴纳基数的上限及下限,以及单位的缴纳比例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告知书形式予以答复并向申请人公开属于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申请人未对告知书及公开内容提出异议或者提请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落实公文收发文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文公开属性,规范性文件与配套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保障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指南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计指标信息,单位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医疗保障政策调整,主动公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另外,网站上还设置了网上办事栏目,为参保人员提供定点医院(药店)查询、医保电子凭证申领、网上缴费、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制定《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把控,制定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三级审查机制,保质保量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颖性、差异性,提高获取便捷性。二是认真对待、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学习班,加强网站后台系统的培训和学习。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