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7-05 17:15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和相互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需要获取柳州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柳州市医保局政府网站(http://www.liuzhou.gov.cn/lzybj/)上查阅。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柳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实施划入市级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事项,创新医疗保障体制机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1.本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政策解读、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宣传等信息;

3.本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

4.本局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等信息;

5.本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6.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等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柳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

1.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liuzhou.gov.cn/lzybj/2。

2.微信公众号:柳州医保。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互联网申请人填写好电子版《申请表》后,选择提交部门提交即可。另外,也可以把填写好的《申请表》,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本机关邮箱,电子邮箱号码:lzsybj2019@163.com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四、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二)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三)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四)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五、本机关确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间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须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将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柳东启元广场办公楼B座13楼,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 00-12:00  15:00-18:00,联系电话:0772-2830534。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七、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