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七批编号D450000201806140003)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19 15:27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七批编号D450000201806140003)
调查情况报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七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79号)编号D450000201806140003反映的关于“1.柳州火电场露天堆放煤灰。2.柳州钢铁厂烟囱排放黑烟,下雨时有异味。3.柳州化肥厂排放黑烟”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州市环保局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电)位于柳州市前锋路4号,设置有两台装机容量为220MW的热电联产机组,分别在1994年和1995年投运。目前柳电两台机组均处于停备状态。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117号,始建于1958年,具备年产钢1250万吨、年产铁1150万吨、年产钢材1800万吨的生产能力。
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67号,始建于1967年,目前已形成年产硝酸铵26.4万吨,尿素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的生产能力。
柳电、柳钢、柳化建厂较早,当时位于我市主导上风向北面郊区。随着我市城建高速发展,中心主建成区不断向北面扩张,在三个企业周边新建设有较多居住小区,形成“厂在城中”的局面和“进入妨扰”型环境污染纠纷,导致周边居民投诉不断。
二、现场核实情况:
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15日、16日到现场进行调处。
经查,柳电两台机组自2018年3月30日停备,6月15日检查时,两台机组均未开启。由于机组已经停备,未使用完的煤炭仍然堆放在厂区内。煤炭分别堆放在干煤棚和露天煤场。干煤棚存放约1000吨煤炭,煤炭入棚堆放,并设置有水喷淋设施。露天煤场堆放约5000吨煤炭,煤炭堆采取黑色尼龙网覆盖,其中一个煤炭堆顶部未能完全覆盖,煤场设置水喷淋设施。
6月16日检查时,柳钢正常生产,该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在线监控设施运转正常,在线设备与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正常联网,数据传输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柳钢烟囱排放的气体中主要成分有水蒸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其中水蒸气让气体呈白色状,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烟囱排放的烟气应为白色状。检查时,未发现“柳州钢铁厂烟囱排放黑烟”现象。检查当日未下雨,未发现“下雨时有异味”现象。但在厂区中部氧化球团脱硫塔附近,有轻微的疑似含硫成分的异味。
6月15日检查时,柳化生产正常,合成氨生产线、拓普索硫酸新生产线、1~3#硝酸生产线、7#硝酸生产线正常开启。柳化共有3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6号锅炉是以造气炉渣、煤矸石、除尘器细灰等掺配部分动力煤为燃料的“三废”锅炉,7号、8号锅炉为燃煤锅炉;均采用石灰炉内干法脱硫、氨法脱硝、静电除尘,3台锅炉废气经各自的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汇合通过一根烟囱外排。检查时,6#锅炉关闭,7#130t锅炉、8#130t锅炉开启,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托普索生产线、6~8#锅炉烟囱在线设施运行正常,在线设备与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正常联网,数据传输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放黑烟”现象。
三、处理结果:
由于柳电处于停备状态,并没有完成退役关停手续,未使用完的煤炭需暂时存放在厂区内,不能进行清理变卖。干煤棚无法堆放全部的煤炭,部分煤炭仍需堆放在露天煤场。已要求柳电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加强水喷淋设施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扬尘影响周边环境。继续督促柳电抓紧依规办理机组退役关停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善后,尽快对未使用完的煤炭进行清理。
已对柳钢进行2018年度第一次废气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未出。如有超标情况,依法查处。
针对此次群众举报问题,我市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确保各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