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九批编号D450000201806150082)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22 10:44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九批编号D450000201806150082)调查情况报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九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06号)编号D450000201806150082反映的关于“柳州市三江县斗江镇东坪村东恒屯海江采石场开采作业时产生粉尘大、噪声大,影响村民用水,破坏生态环境,隔壁的宏宝鑫采石场因开采破坏环境问题被三江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投诉人认为同是开采一座山,海江采石场却没有被提起诉讼,质疑被地方政府保护。投诉人称有石场工人说政府叫停一个月以便应付检查。”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三江县政府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三江县海江采石场,位于三江县东坪村东恒屯长溪冲,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年开采建筑用石料3万立方米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该采石场有税务登记证。有采矿许可证(期限为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4日)。根据柳州市第14届政府常务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在柳州市北部三县逐步退出矿产勘查开采”(决定事项〔2017〕1号)及三江县人民政府十六届第27期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第13次县长办公会精神,将三江县海江采石场和宏保兴采石场整合成宏源采石场。目前,处于整合前整改工作阶段,该采石场没有再进行采矿许可证延期工作。有建设项目备案。已取得建设项目征用林地许可。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该举报件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与第二批编号D450000201806080107、第五批编号X450000201806110002的转办件反映的问题相同。
6月16日上午,三江县政府组织三江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执法局、农业局、斗江镇政府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处,6月19日下午,三江县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检查。
经查,开采片石坡脚开挖边坡设有排水沟,排水沟表土层水泥硬化保土,碎石加工区域采取砖石砌墙保土,破碎环节均有喷淋设施。石场附近的植被生长茂盛,村内水稻等农作物长势较好,作物叶子等表面及田地内未有被粉尘覆盖的现象。由于该企业于2018年3月份已停产,因此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扬尘、噪声现象。
海江采石场的爆破业务由威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承担,企业自开采证到期后,公安部门按程序要求威宇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三江分公司停止对该采石场的爆破业务,已于2017年7 月被停止供应炸药至今。
根据三江县海江采石场用地范围,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三江县公益林落界成果材料》及2016年林地变更成果材料。用地范围位于斗江镇东坪村8林班68、69、70、71小班范围内,面积5.18公顷,属于商品林地区范围。其中8林班68小班面积0.6公顷,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8林班69小班面积0.66公顷,森林类别为非林地;8林班70小班面积1.29公顷,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8林班71小班面积2.63公顷,森林类别为非林地。用地范围无生态公益林。
宏保兴采石场因非法毁坏、占用重点公益林用地可能侵害社会公益问题,2018年5月8日被三江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离最近的8户民房约有400米,其他农户的民房距石场约有1000米。这8户民房于2015年3月至12月因中国南方电网西电东输项目陆续搬迁至距离至海江采石场约400米的周边。海江采石场旁的长溪流向斗江镇方向,现场检查时,长溪水质清澈,水量较为充沛,流速平稳。斗江镇东坪村东恒屯的溪水由庙冲、曹冲汇成,流向斗江镇和村方向,该屯的农田灌溉用水大部分是用庙冲、曹冲汇成的水源,自三江县政府开展人畜饮水工程后,辖区内所有村屯的生活用水都是引用干净的山泉水。
三、处理结果:
针对群众投诉石场开采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污染问题,今后三江县环保局将加大对海江采石场(宏源采石场)现场环境监管力度,如发现该采石场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将依法对该采石场行政处罚。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整改,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