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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五批编号D450000201806210054、D450000201806210055)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28 15:53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五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187号)编号D450000201806210054反映的“反映规划局不按环评报告建设(施工方正和桦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垃圾场建设在正和城小区门口。向督察组投诉过,已转给地方政府处理,但是现在当地政府说还是按原地址建设,投诉者认为该问题未解决到位”和编号D450000201806210055反映的关于“正和广场正对面有垃圾场,规划不对,离居民区太近,地方政府不作为,规划点不对硬要建”关于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东新区管委会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 

  柳州正和桂置有限公司提交的《正和城DD1D2EF区项境影响报》(下称环评报)于2014915日通术评估、于20141112日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合理布置公转运站、足相关卫生防距离要求,定期清洁消毒,减轻异味影。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环评报及其附件“正和城二期规划设计图算,目配套的生活转运站位于D1块东北角,转运站南面最近D1-6#住宅距离约为24米。生活转运站占地面200平方米,于小型转运站,批的环评报所列的其D1-6#距离24米,符合CJJ27-2005《城市准》表4.2.3中“建筑距≥10m”的要求,同VJJ-2012《城市准》表4.3.2中小型V类转运站“站外相建筑距≥8m”的要求。 

  二、现场 

  经调查举报环问题部分属实 

  20186月,收到中央境保督察组转来担心正和城小D设垃圾中问题的投件(第六批编号D450000201806120059D450000201806120060,第七批编号D450000201806130066D450000201806130067D450000201806130068D450000201806130069,第十批编号X450000201806170003、第十一批编号X450000201806170049、第十四批编号D450000201806200057D450000201806200058D450000201806200059D450000201806200060)。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于614日上午与615日下午,指派环保柳东分局带领环境监察人员,协调柳东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处、建设局、执法局有关同志到现场进行调处,并于2018620日与622日召开各部门调查情况汇总会议 

  经查,柳东新区新柳大道正和城小区已有部分房子交付业主。该项目配套垃圾转运站/公厕,建设地点位于D区东北角,现已完成基础建设。根据现场测量,D61单元1号房客厅阳台外墙距垃圾转运站南面外墙约12.9米,卧室阳台外墙距垃圾转运站南面外墙约14.3米。十一会展中心北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正和城二期)总平图已通过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分局审批。正和城二期(D1地块)总平面图(高层住宅)已经通过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建设工程规划审查。经市执法局柳东分局实地测量正和城公厕及垃圾中转站距离正和城小区建筑距离约为14米,符合《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经核查已批准的正和城二期项目规划总平图,正和城二期D1地块6号楼与北侧规划的垃圾转运站和公厕的距离大于8米,满足《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的要求。 

  三、处理结果: 

  为进一步消除业主对垃圾站建设运营管理中产生的疑虑,将采取下列措施:垃圾转运站和公厕应严格按照批准规模实施,不得扩大规模。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对已批单体方案进一步优化,将垃圾转运站的开口由朝南改为朝东,即垃圾转运站的出口在东面的东环城大道上,垃圾车辆不进入小区;其次,在垃圾转运站周边,根据地形条件建设3.3米宽的防护绿带,并在绿带外建设一道与垃圾转运站齐高的围墙隔离。正和城公厕及垃圾中转站建成后,柳东新区将严格遵照《柳州市市政公厕管理考核办法》、《柳州市城市管理“金壶杯”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标准》进行管理,把垃圾中转站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学习工作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返回 最新动态(已归档:归档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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