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发布日期:2018-06-28 16:00 【字体:小中大】
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六批 2018年6月2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50000201806220019 |
反映麦克风暴KTV开设在居民楼里,无证经营,噪音扰民。柳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来现场监测时,KTV老板已将音量关小,根本监测不出效果,投诉人对监测情况不满意,有关工作人员敷衍了事,要求再次对该KTV环评进行核实。 |
柳州市柳江区 |
噪声 |
1.麦克风暴KTV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进行营业,区文体新广局已下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2018年6月22日现场复查时,该KTV已停止营业。 2.麦克风暴KTV于2017年9月4日在网上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201745022100000043。 3.麦克风暴KTV边界噪声监测共设置5个监测点位,现场监测期间该KTV正常营业,32间包厢音响及25台空调均处于正常开启状态,满足GB/T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5.2.2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要求。 4.经监测,该KTV油烟排放浓度达标,边界噪声最大排放值为54 dB,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功能区规定的排放限值。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无 |
2 |
D450000201806220023 |
反映规划局不按环评报告建设(施工方正和桦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垃圾转运站建设在正和城小区门口。向督察组投诉过,已转给地方政府处理,当地政府表示仍按原来地址建设,投诉者认为该问题未解决到位。 |
柳州市柳东新区 |
其他污染 |
(一)现场检查时,位于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102号的正和城D(D1、D2)区、E区、F区项目正在建设。现已有部分房子建成并交付给业主。 (二)正和城D(D1、D2)区、E区、F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9月24日通过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分局审批;(D1地块)总平面图(高层住宅)已经过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在规划总平面图中标注有正和城小区D区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内容,正和城小区D区建设垃圾转运站与规划相符。 (三)正和城小区D区垃圾转运站符合CJJ27-200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表4.2.3中“与相邻建筑间距≥10m”的要求,同时也满足VJJ-20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表4.3.2中小型V类转运站“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m”的要求。 (四)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取证,并测量距离。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3 |
D450000201806220033 |
之前有反映恒大华府小区3、4栋之间建垃圾中转站。投诉人对广西迎检组(桂环督信[2018]106号)D450000201806160004的答复 “环评没有问题”产生异议。其认为垃圾中转站距离汽车停车场出入口不足2米,违反相关规定,想得到市规划局的答复。规划时是建垃圾中转站,实际却是引用垃圾收集站的规划。投诉人认为柳州市环保部门违规审批,垃圾中转站的环评、规划都有问题,环评报告缺失公众参与。垃圾中转站会产生噪音扰民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柳州市城中区 |
噪声,土壤 |
恒大华府(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1月19日通过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恒大华府小区垃圾转运站拟建于3#楼与4#楼之间,已通过规划局审批,规划总平面图显示:垃圾转运站距离3#楼11.9m,距离4#楼17.8m。目前,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环保局监察人员要求柳州市兆福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市规划局批复和项目报告表内容进行建设,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并在垃圾转运站投入使用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垃圾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部分 属实 |
无 |
无 |
4 |
D450000201806220046 |
反映恒大华府小区3栋与4栋之间要建设一个垃圾中转站。投诉人认为垃圾中转站选址不合理,在其建成投入使用之后会滋生细菌、散发恶臭异味、产生噪声污染。 |
柳州市城中区 |
其他污染 |
恒大华府(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1月19日通过柳州市城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恒大华府小区垃圾转运站拟建于3#楼与4#楼之间,已通过规划局审批,规划总平面图显示:垃圾转运站距离3#楼11.9m,距离4#楼17.8m。目前,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环保局监察人员要求柳州市兆福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市规划局批复和项目报告表内容进行建设,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并在垃圾转运站投入使用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垃圾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部分 属实 |
无 |
无 |
5 |
D450000201806220070 |
反映刘德雄在燕子岭开挖泥土破坏生态。向寨沙镇政府、鹿寨县国土局,公安部门反映该问题后,已有工作人员来测量,但还没有得到答复。 |
柳州市鹿寨县 |
生态 |
当事人刘德雄租用莫胜军的挖掘机在思力屯村民潘金良屋后边坡进行非法采矿,将挖出的泥土运到鹿寨二桥引路进行填方。鹿寨县国土局已对上述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委托柳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设计恢复治理方案,待方案制定完成后开展被破坏山体的恢复治理工作。目前,寨沙镇政府、鹿寨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已将有关情况告知思力屯群众代表,待上述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由县国土局再次答复群众。 |
基本 属实 |
查封扣押 |
无 |
6 |
D450000201806220077 |
反映规划局不按环评报告建设(施工方为正和桦桂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垃圾转运站建设在正和城小区门口。向督察组投诉过,已转给地方政府处理,当地政府表示仍按原来地址建设,投诉者认为该问题未解决到位。现垃圾站地基已被黄土覆盖,投诉者怀疑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
柳州市柳东新区 |
其他污染 |
(一)现场检查时,位于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102号的正和城D(D1、D2)区、E区、F区项目正在建设。现已有部分房子建成并交付给业主。 (二)正和城D(D1、D2)区、E区、F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9月24日通过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分局审批;(D1地块)总平面图(高层住宅)已经过柳州市规划局柳东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在规划总平面图中标注有正和城小区D区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内容,正和城小区D区建设垃圾转运站与规划相符。 (三)正和城小区D区垃圾转运站符合CJJ27-200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表4.2.3中“与相邻建筑间距≥10m”的要求,同时也满足VJJ-20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表4.3.2中小型V类转运站“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m”的要求。 (四)环境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取证,并测量距离。 |
部分属实 |
无 |
无 |
7 |
D450000201806220088 |
反映冠亚国际星城小区内的郭记厨坊、罗记狗肉店、湘府人家、六五米粉店等十几家餐饮店产生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其中四家油烟直排入小区,其余的均排入下水道及墙外,该小区初建时未设立油烟专用管道。2017年9月份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
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 |
大气 |
冠亚国际星城二期房地产项目位于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大道98号,项目建设10栋商住综合楼(1#,9#-17#),其中1层至2层为商铺,3层以上为住宅。已有14家餐饮项目入驻,商住综合楼未设立专用烟道。阳和新区管委会正在加快推进整改措施。 |
属实 |
责令立即整改 |
无 |
8 |
X450000201806220017 |
反映柳州市烨冠贸易有限公司租用的太阳村鱼峰水泥厂西面外的一块约10亩的农业土地,并从柳州市清宇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拉运废尾泥倾倒在该土地上,倾倒的废尾泥有各种颜色还散发出刺鼻气味,已经堆放了约2000多吨。怀疑是含有剧毒,担心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 |
柳州市柳南区 |
土壤 |
6月19日下午,柳南区太阳村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以及上等村村委书记、村长、上等屯第五组村民小组长一行人来到现场,发现一辆货车正在倾倒红色、黑色粉末,现场堆放有疑似矿渣的物料,占地约3亩。镇政府一行人将货车拦下后拨打110报警,同时将现场情况通报柳南区环保局。太阳村派出所干警到达现场,将货车司机带至太阳村派出所进行控制,并通知承租土地的负责人到派出所问话。 柳南区环保局积极与前期已经介入调查的柳州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对接,根据柳州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提供的相关调查材料了解到:柳州市烨冠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韦存甫以私人名义租用柳南区太阳村镇上等村上等屯第五组位于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北面的土地用于堆放物料,租期自2018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现场检查时,露天堆放有物料约300吨,该堆场场地采用碎石等进行回填,未进行地面硬化,未建设雨水导流沟等设施,没有建设挡墙,也没有配套防抑尘设施,三防设施不完善。 柳州市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对现场物料进行采样,经检测,物料不属于危险废物。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限期整改、 立案 处罚 |
无 |
9 |
X450000201806220084 |
反映柳州雷梵汽配件厂乱排废水,并利用原基隆村砖厂的大烟囱排放废气。该汽配厂无环保、消防手续。 |
柳州市柳南区 |
大气,水 |
6月23日下午,柳南区环保局、柳南区公安消防大队、柳南区潭西街道的有关同志组成联合执法组到位于柳南区太阳村镇基隆村小灯笼岭西贸仓的柳州雷梵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产品为C180S面盖和支架、仪表框(用于510车型)、汽车灯罩(用于E100车)型。生产工艺为对塑料件进行人工打磨、水帘柜修补喷涂、流水线烘烤、下线包装。生产中使用稀释剂、光油、白电油等,所产生的废气经水帘处理后经由基隆砖厂废弃烟囱排放,所产生的喷涂残渣残留在水帘柜底部。 该公司主要以加工、销售、修补汽车配件为主,目前在使用柳州市梵尔高汽车内饰件科技有限公司的场地及设备进行试生产,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员工有15人,公司内配置有干粉灭火器25个。 经现场核查,雷梵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既已投入生产使用。 经柳南区公安消防大队核查,该公司存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情况。 |
属实 |
停产整改、限期整改、立案处罚、查封扣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