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七批编号X450000201806230083、D450000201806230091)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30 13:28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十七批)的通知》(柳环迎督信〔2018〕93号)编号X450000201806230083、D450000201806230091反映的关于“位于方圆大厦的麦克风暴KTV,全天都在唱歌,特别是凌晨后,噪声严重扰民。政府部门曾责令整改,但是KTV不理会又继续开门营业。居民拉横幅要求关停,政府部门也来解决几次,但是走之后KTV又继续营业,周而复始,一年来未能解决”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江区政府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反映的柳州市柳江区麦克风暴娱乐城KTV项目位于柳江区拉堡镇柳西路56号方园大厦二楼, 共建有KTV包厢32间、厨房1间及酒水超市1间,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营业期间接待顾客的娱乐噪声、KTV音响噪声、空调外机噪声及厨房油烟机噪声等。该KTV项目的30台空调外机及1台厨房油烟机均安装于项目边界墙外,项目内部装修采用隔音喷涂(厚约2~3cm)和隔音棉填充进行隔声,未安装使用低音炮等产生强烈低频震动源的音响设备,项目正常营业时间为中午12:00至次日凌晨02:00。
经核实,该KTV于2017年9月4日在网上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为:201745022100000043,未取得柳江区文体新广局核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一)噪声扰民问题
2018年6月15日下午17:00,柳江区环保局委托广西中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KTV油烟进行监测,6月16日01:00,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KTV边界噪声进行监测。
(二)无证经营问题
经6月16日联合执法调查,柳州市柳江区麦克风暴娱乐城自开业以来一直处于无证经营状态。柳江区文体新广局于2018年5月10日下达了《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江)文改字〔2018〕第2号,责令该KTV立即停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
三、处理结果:
(一)噪声扰民及监测问题
柳江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8年6月16日对柳州市柳江区麦克风暴KTV开展边界噪声监测,此次边界噪声监测共设置5个噪声监测点位,测点距离噪声排放源边界外1m ,符合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3.1测点布设中“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及5.3.2测点位置一般规定中“测点选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相关要求。现场监测期间该KTV正常营业,32间包厢音响及25台空调均处于正常开启状态,满足GB/T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5.2.2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要求,同时参加现场监测技术人员均持证上岗,现场监测所使用监测仪器均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部门周期性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且测量前、后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校准示值偏差小于0.5dB,满足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5.1.2“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要求,本次监测结果准确有效有代表性。
根据2018年6月20日出具的噪声监测结果(江环站监字〔2018〕020号)显示,该KTV夜间边界噪声最大排放值为54dB,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功能区规定的排放限值。根据2018年6月20日出具的废气监测结果(中赛监字〔2018〕087号)显示,该KTV油烟排放浓度值为0.03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2.0 mg/m3的排放限值。
(二)无证经营问题
针对柳州市柳江区麦克风暴娱乐城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违法经营行为,柳江区文体新广局于2018年5月10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江)文改字〔2018〕第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经执法人员2018年6月22日现场复查,该KTV已停止营业。
2018年6月21日下午,柳江区人民政府再次组织柳江区文体新广局、柳江区环保局、柳江区工商质监局、柳江区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单位召开麦克风暴无证经营问题工作推进会,要求柳江区文体新广局按司法程序对麦克风暴娱乐城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下一步,柳江区将督促柳江区文体新广局对该KTV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