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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接收并转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三批)

发布日期:2018-07-01 11:59 【字体:

  

    

  630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三批)共9件,其中: 

  1.关于“反映南山采石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使周边农田受到影响。爆破开采导致周边村民房屋墙体开裂。”问题已转交融水县人民政府办理。 

  2.关于“反映位于阳和污水处理厂对面的柳州海诚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沥青废气未达标就排放,恶臭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身体健康。”问题已转交阳和新区管理委员会办理。 

  3.关于“反映柳城县大埔镇雷碑屯有一家天云山石场开采石料过程产生粉尘污染,运输石料车辆也产生扬尘污染,爆破产生碎石飞溅至农田,影响周边村民的房屋、农作物。”问题已转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理。 

  4.关于“反映柳州市柳南区航惠路粥街(柳南万达附近)有多家露天烧烤店,占道经营,产生的油烟废气、噪声扰民。”问题已转交柳南区人民政府办理。 

  5.关于“反映:(1)柳州市是工业城区,环境风险大,固废多,但是柳州是广西14个地市中唯一没有专门的环境应急单位和固管中心的地市;(2)市、县、区、开发区环保人员本来就少,与环保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相关单位还以环保部门为改革部门为由,对正常退休(辞职)缺编缺额人员不予补充,致使环保工作落实难度加大;(3)各城区、开发区只有监察大队的牌子,却无编制、无人员,致使各城区、开发区以机关行政人员代替环境监察人员执法;(4)对环保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少的问题应在平时予以重视,而不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后才研究解决。”问题已转交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办理。 

  6.关于“柳城县冲脉镇冲脉街振兴加油站设于居民生活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汽油味大、灰尘大、嘈杂声多,影响附近的居民。”问题已转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理。 

  7.关于“反映柳州市三江县政府大院内,2013年初开办的洗车场污染问题,2016年反映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该洗车场8月底停业关闭了,但洗车场的供水、水管阀门未拆除,从20181月起,该洗车场又开始洗车作业。希望彻底根除该洗车场,并加强管理。”问题已转交三江县人民政府办理。 

  8.关于“柳州雷梵汽配件厂用基笼村原来砖厂的大烟囱排废气,该汽配厂无环保相关手续,无消防证,工业废水到处流。”问题已转交柳南区人民政府办理。 

  9.关于“柳长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附近有一家用简易钢棚搭建的塑料件喷涂厂,该厂白天关闭车间大门进行生产,无消防安全验收、无环保相关手续,生产时违法排放有毒有害废气。多次向柳州市环保局投诉,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问题(与第十八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为重复件)已转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理。 

  转办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七日办结原则,由群众举报问题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或相关责任单位承办。自接到转办清单起,七日内通过现场调查、取证等流程,形成办理结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反馈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并同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的群众举报问题,柳州市将不隐瞒、不护短,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全程接受广大群众和媒体监督。 

    

返回 最新动态(已归档:归档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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