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三批编号D450000201806290042)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06 10:17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三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09号)第二十三批编号D450000201806290042反映的关于“反映柳城县大埔镇雷碑屯有一家天云山石场开采石料过程产生粉尘污染,运输石料车辆也产生扬尘污染,爆破产生碎石飞溅至农田,影响周边村民的房屋、农作物。”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城县人民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城天云山建材有限公司三帽山石灰岩矿年采10万吨采石场项目2015年5月25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文号(柳城环审字〔2015〕8号);2018年4月4日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该项目破碎、筛分工序采用全封闭作业,传送带安装有防尘罩,下料口安装有水喷淋除尘设施;采矿区到大门约300距离安装有车辆和道路水喷淋降尘设施。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该投诉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柳城天云山建材有限公司三帽山石灰岩矿正在生产,破碎、筛分工序采用全封闭作业,传送带安装有防尘罩,下料口喷淋除尘设施正常开启;采矿区到大门安装的车辆和道路水喷淋降尘设施正常开启。2017年8月4日,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了项目验收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数据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经柳城县公安局核实,柳城天云山建材有限公司三帽山石灰岩矿爆破工作制定有专门的爆破方案,由有资质的爆破单位进行爆破。
企业开采区距离东南面最近的房屋约400米,距离最近的村庄约420米,矿区周边为荒地,约80亩,全部被企业租用。大埔镇四所工作人员对周边村屯居民走访,居民均表示房屋没有受到飞溅碎石影响。大埔镇四所工作人员同时还对周边农田进行了现场勘查,虽然在农田中发现有零星碎石,但是无法判断是否是采石场爆破时飞溅的碎石。
三、处理结果:
下一步,柳城县人民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及乡镇加强巡查,确保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由柳城县公安局督促爆破公司制定更为完善的爆破方案,避免爆破飞溅的碎石影响附近农田和村民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