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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三批编号X450000201806290052) 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06 10:18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三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09号)编号X450000201806290052反映的关于“反映柳州市三江县政府大院内,2013年初开办的洗车场污染问题,2016年反映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该洗车场8月底停业关闭了,但洗车场的供水、水管阀门未拆除,从2018年1月起,该洗车场又开始洗车作业。希望彻底根除该洗车场,并加强管理。”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三江县人民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审批情况 

  无。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无。 

  (三)相关投诉情况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时,2016年8月7日曾有群众投诉“柳州市三江县政府院内从2013年初起开办起了一家洗车场毗邻住宅区,产生的噪声、污水污泥、化学洗涤剂和泥垢粉尘等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2016年8月8日,三江县环境保护局对该下车场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三江县环保局正准备启动依法取缔该洗车场的法律程序时,2016年8月10日,该洗车场自行拆除并主动吊销营业执照。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不属实。 

  (一)群众投诉的地点在政府大院内,2016年8月以前是营业性的洗车场,主要服务于政府大院内各部门的公务车清洗。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接到交办群众投诉案件后,2016年8月三江县对该洗车场进行了取缔。该洗车场于2016年8月10日已停止营业。          

  (二)检查时已经不存在洗车场,目前该地块是三江县执法局用于停放执法车辆。现场检查时只有一水龙头还存在于现场,据三江县城管执法大队人员和三江县机关事务局人员介绍,该龙头为执法车的水箱加水所用。现场有一个车槽,用于执法车日常检查。 

  (三)三江县环境监察人员通过对大院内的保安和附近住户进行了询问调查,从2016年8月份取缔后不存在洗车现象。 

  三、处理结果: 

  为了妥善的解决群众身边的利益问题,避免场地内存在的水龙头和车槽会再次引起群众的误解,三江县机关事务局立即对水龙头和车槽进行拆除。 

返回 最新动态(已归档:归档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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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三批编号X450000201806290052) 调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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