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三批编号D450000201806290018) 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06 10:18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三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09号)编号D450000201806290018反映的关于“反映南山采石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使周边农田受到影响。爆破开采导致周边村民房屋墙体开裂。”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融水县人民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转办件中群众投诉的对象为融水县裕达矿石有限公司的南山采石场,该采石场于2018年4月开始开工建设,并于2018年5月30日取得了采矿许可证,目前尚处于基础建设阶段,未正式生产。检查时,已停止基础建设工作。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融水县裕达矿石有限公司南山采石场项目的环评文件于2016年10月24日获得了融水县环保局审批(融环审〔2016〕26号)。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污染物处理设施目前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中,该采石场计划安装六台除尘雾炮机,目前生产场地内已完成安装三台雾炮机。
(三)相关投诉情况
2018年6月29日,曾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批编号D450000201806260063反映的关于“有人在融水镇古鼎村康田屯以建设水电站的名义乱砍乱伐。”的信访件。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7月2日上午,融水县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和融水镇政府的有关工作人员分别到融水县裕达矿石有限公司南山采石场和融水镇古鼎村康田屯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
(一)群众举报农田受污染的问题
经过融水县农业局工作人员的现场勘查,南山采石场距融水镇古鼎村康田屯的稻田边缘约400米,稻田面积约50亩,已进入抽穗扬花阶段,经仔细检查禾叶,未见禾叶上沾附有泥灰的痕迹,初步结论认为采石场并未正式生产,未对最近的康田屯农田产生影响,群众反映的南山采石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使周边农田受到影响的问题不属实。
(二)群众反映爆破导致村民房屋墙体开裂问题
群众反映的墙体开裂情况属实,经过融水县安监局、住建局工作人员的现场勘查,南山采石场与康田屯最近直线距离为400多米,现场发现有3户村民的房屋确实存在玻璃破裂,1户新建砖混房子的二楼有一处裂缝,有1户老式房子的瓦片被振落的迹象,以上的房屋受损情况是否由南山采石场爆破而引起的,融水县安监局和住建局均无此方面资质,无法作出鉴定。
三、处理结果:
针对群众反映的爆破开采导致周边村民房屋墙体开裂问题,是否是南山采石场爆破引起。融水县住建部门建议群众委托市住建委鉴定中心对破损的房屋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证实群众房屋受损是采石场造成的,融水县将要求住建、安监等部门主动调解责任方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或补偿。
下一步,一是融水县将继续关注群众反映的村民房屋受损问题。二是要求业主按照有关规范进行爆破,确保安全,三是要求业主完善环保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