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接收并转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 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九批)
发布日期:2018-07-07 13:55 【字体:小中大】
7月6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九批)共10件,其中存在同批重复件:
1.关于“反映当地有关部门对于道路扬尘治理不到位,其中:柳石路、洛维路扬尘最为严重(运沙车辆未做好防尘措施,经过此路段扬尘严重);曾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问题已转交鱼峰区人民政府办理。
2.关于“反映柳州市鱼峰区古亭大道长安路93号冠亚国际新城三期裕园的56栋楼下在建的垃圾转运站不符合垃圾站的建筑规范。”问题(与第二十八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为重复件)已转交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办理。
3.关于“盛天龙湾小区晚上经常闻到臭味,疑似阳河工业区飘过来的。向市政府热线、鱼峰区政府、环保局多次反映,未能处理。”问题已转交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办理。
4.关于“反映柳州市城中区解放北路5号华天世纪酒店厨房油烟、风机噪声扰民。”问题已转交城中区人民政府办理。
5.关于“鹿寨县、寨沙镇政府排污工程措施未做好,导致九甫村上瓦窑屯污水横流,异味浓重。”问题已转交鹿寨县人民政府办理。
6.关于“反映柳南区潭中西路3号与7号之间居民养猪,散发臭味。”问题已转交柳南区人民政府办理。
7.关于“反映柳北区保利大江郡四期13栋二楼商铺的高佬吊烧烧烤店,产生的油烟飘散至住户家里,业主向物业反映后,该烧烤店在与小区一墙之隔的墙面打洞安装排烟机,油烟直排小区里;该烧烤店晚上营业时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与本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8条为重复件)已转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理。
8.关于“反映恒大华府垃圾场离停车厂入口不足五米,规划局认为停车场不属于建筑,现垃圾场距离符合规范要求;但业主认为规划局偷换概念。”问题已转交城中区人民政府办理。
9.关于“柳州市柳南区磨滩路98号天鹅湖小区1,2栋的餐饮店商铺现在还未整改好,多家餐饮店都已停工,未安装油烟净化器,部分开业的商铺仍存在噪音扰民现象。”问题已转交柳南区人民政府办理。
转办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七日办结原则,由群众举报问题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或相关责任单位承办。自接到转办清单起,七日内通过现场调查、取证等流程,形成办理结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反馈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并同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的群众举报问题,柳州市将不隐瞒、不护短,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全程接受广大群众和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