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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接收并转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三十批)

发布日期:2018-07-08 12:14 【字体:

   

    

  77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三十批)共18件,其中: 

  1.关于“柳州市柳南区鹅山路菜市区21栋三缘北京饺子店,该店厨房与烟囱连接口未封闭油烟直排,异味难闻,影响周边住户的生活环境,且烟囱旁有废油流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转交柳南区人民政府办理。 

  2.关于“白沙路2号保利大江郡小区居民反映:1.小区楼下的纳维亚烧烤店未经业主同意私自违章搭建排烟系统,产生的烧烤油烟和噪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2.19栋楼下的西啤进口啤酒店、西鲨别苑的厨房、西域烤肉店产生油烟也污染周边环境;3.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都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已转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理。 

  3.关于“柳州市鱼峰区白云路有家白云颐养中心,在该中心附近有多家散乱污的小作坊,都是无证在生产,经常排放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问题已转交北鱼峰区人民政府办理。 

  4.关于“反映:(1)柳江县拉堡镇罗村木罗屯有人将林地、竹林地、果园砍伐后硬化砌砖墙搭钢架棚建五处厂房(大的5000-6000平米),该厂房生产时机械噪声扰民,堆放物品异味大;(2)村庄内的厂房是否符合住建部门要求?是否会污染土壤?是否已办理安全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是否办理工商、税务相关手续?(3)建议政府部门开展调查核实情况,并将调查情况公开反馈木罗村村民。”问题已转交柳江区人民政府办理。 

  5.关于“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联华超市(东城店)熟食加工的厨房油烟排气筒直接在地面排放,臭味很大,严重影响小区居民。”问题已转交城中区人民政府办理。 

  6.关于“反映位于桂中大道南端5号兆安现代城55栋一楼迷你酒吧将大型空调外机安装在小区内部,空调外机工作时噪声大。该酒吧每天从晚上8点营业至第二天凌晨2点,产生KTV轰鸣声大,且该酒吧隔音效果差,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作息。此外,民生银行在第55栋二楼租赁居民房作为职工的厨房,该银行和迷你酒吧一起将厨房油烟排放口安装在小区内,排放大量刺激性油烟。”问题已转交城中区人民政府办理。 

  7.关于“反映桂景湾小区A19号住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在一楼开设米粉店、烧烤店,产生油烟污染,食客发出的嘈杂声扰民,随地丢弃垃圾污染小区环境。”问题(与第二十二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为重复件)已转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理。 

  8.关于“反映位于马山乡糯米滩(027乡道)的柳城县鼎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靠近龙江边上最里面的一排厂房,厂房旁边配套有变电站、烟气除尘系统、水处理系统、厂房围墙边是龙江柳城段),非法冶炼生产不锈钢钢坯,冶炼厂实际有320吨中频炉,1AOD炉,1台方坯连铸机,配套烟气除尘系统等冶炼不锈钢坯设备,冶炼规模10/年,属于违法违规产能。冶炼工艺采用不锈钢废料为原料,熔化废钢,采用国家严格淘汰的中频炉连铸机的生产工艺(即地条钢生产工艺)将不锈钢冶炼炉渣(含重金属铬、镍等危险固体废物)偷埋到距龙江(柳城段)江边不到30米(掩埋面积大于10亩),偷埋地点上已覆盖一层黄土(估计不足1米),部分炉渣露天裸露。下雨天,不锈钢炉渣中的重金属(六价铬)直接渗透或冲刷流入龙江河。”问题(与第二十八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为重复件)已转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理。 

  9.关于“反映位于古谊镇321公路旁的一个无证废轮胎炼油厂(位于金旺砖厂到县垃圾填埋场坡顶处),以废轮胎、废橡胶、废塑料为原料提炼柴油,排放废气、废水、粉尘污染严重。该厂利用三个掩蔽的油罐车将废水排往河流。目前,该厂为躲避检查已放假停产,待督查结束后再生产。”问题(与第二十二、二十五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为重复件)已转交三江县人民政府办理。 

  10.关于“广场路6号地王公馆的居民反映:小区北面和南面的步步高商业体,其抽油烟设备和空调室外机都集中在楼顶,产生的噪音影响到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能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污染。”问题(与第十三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为重复件)已转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理。 

  11.关于“高新一路东城印象小区一楼、二楼的印象土菜馆、啡食上、载缘馆、西北味道、园林食府、豆捞坊产生大量油烟排放到四楼住户的窗边和风机产生的噪声扰民;2016年环保督察时已查处过,现在2年已过去,油烟、噪音扰民问题还一直存在。”问题(与第二十八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为重复件)已转交城中区人民办理。 

  12.关于“位于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二楼的一家大酒店,酒店厨房的油烟排气筒高度很低,排放油烟和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已转交城中区人民政府办理。 

  13.关于“反映古谊镇金桥花园小区周边的几十个烧烤店产生的油烟污染及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多次向12345热线投诉未果。”问题已转交三江县人民政府办理。 

  14.关于“反映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龙城世家小区6栋楼下商铺有一家东北饺子馆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已转交城中区人民政府办理。 

  15.关于“反映柳州市柳江区新柳路56号方圆大夏关于麦克风暴KTV处理结果公示不满意。1.公示上写着责令立即改正,业主的要求是进行取缔的。2.环保部门公示结果为监测时该KTV的噪音、油烟是达标的;当时下来监测的工作人员对于业主提出来的要求置之不理,并没有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问题已转交柳江区人民政府办理。 

  16.关于“柳州市鱼峰区龙泉路5号九龙印象73单元101号房被出租给龙越建筑公司作为员工食堂,产生油烟、噪音扰民。”问题已转交柳鱼峰区人民政府办理。 

  17.关于“反映北雀路21号家福居小区附近黄村新街市菜市场一楼,夜宵摊晚上噪声、油烟扰民;当有检查时就不摆摊,没有检查时就摆摊。”问题已转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理。 

  18.关于“反映疑似阳和工业园区内的工厂散发出臭气,多年来该臭气长期影响盛天龙湾小区的住户,一直未得到改善。”问题(与第二十九批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为重复件)已转交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办理。 

  转办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七日办结原则,由群众举报问题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或相关责任单位承办。自接到转办清单起,七日内通过现场调查、取证等流程,形成办理结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反馈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并同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的群众举报问题,柳州市将不隐瞒、不护短,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全程接受广大群众和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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