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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编号D450000201807010036) 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08 12:14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38号)第二十五批编号D450000201807010036反映的关于“反映位于柳城县凤山镇的凤山糖厂,生产期间的用水量约一万多吨/天,该糖厂排放生产废水时,刻意造假在线监测设备的COD数据,使其达标,于晚上1011点至凌晨45点之间通过正常排污口将未达标的污水排至柳江。生产期间,有时候(没有固定时间)晚上,通过暗道排放污水(暗道污水口在凤山大桥上游十来米左右)。”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城县人民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的“柳城县凤山镇的凤山糖厂”实为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凤山糖厂(以下简称凤山糖厂),位于凤山镇对河村荡平屯。该厂环保手续齐全。凤山糖厂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制炼车间、锅炉房、压榨车间以及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到厂内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活性污泥法工艺对废水进行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向该厂旁边的融江河。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废水为2万吨,在废水外排口前端安装的自动监控设施对经生化处理后的废水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控数据传输到县、市、区环保部门,接受县、市、区环保部门联动监管。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环境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凤山糖厂自2008年污水处理站和废水在线监控设施投入使用以来,生产期间生产废水全部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后废水还通过自动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达标后方可排入融江河(该厂外排废水取得了柳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排放口设在凤山大桥上游约50米融江岸边),自动监控数据传输到县、市、区环保部门,受到县、市、区环保部门24小时联动监管,除此之外,环保监察人员还会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到现场检查方式,对该厂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并未发现该厂生产期间在线监控设施有异常现象。 

  检查时因凤山糖厂正处于季节性停产,无生产废水产生,自动监控设施也停止运行,无废水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偷排污水的暗管。经调阅该厂污染源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数据表明环保设施无停运、污染物指标无超标排放现象。 

  三、处理结果 

  要求该厂在停产和维修期间,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的维护,维修期间产生的废水不能向外排放。开榨前需确保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向环保部门报备。 

    

返回 最新动态(已归档:归档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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