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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编号X450000201807010107) 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08 12:16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38号)第二十五批编号X450000201807010107反映的关于“反映柳江区拉堡镇黄岭村20组有一家柳州市柳江区飞兴建材厂,注册地址是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888号,收购废旧塑料来融化、炼化生产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产生剧烈的刺鼻气味,还排放恶臭废水。向环保部门反映过多次,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江区人民政府办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反映的柳州市柳江区飞兴建材厂地址位于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888号,主要从事合成树脂瓦生产。 

  该厂于201864日取得《柳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80万平方米合成树脂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审字〔201823号)。该厂目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201873日,柳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柳州市柳江区飞兴建材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处于设备调试期,熔融挤出工序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安装完毕。现场主要设备包括螺旋上料机1台、锥形双螺杆挤出机1台、单螺杆挤出机1台、真空上料机1台、干燥机1台、衣架式平板模具1台、分配器1台、压花机1台、切割机1台、烘箱1台、破碎机1台、600型磨粉机振动筛1台、布袋除尘器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有PVC树脂粉、碳酸钙、硬脂酸、复合稳定剂、石蜡等。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为:原料—上料—混料—加热—挤出成型—冷却—裁切—检验—产品—入库,不存在收购废旧塑料进行融化、炼化的生产工序。 

  项目主要生产用水为设备冷却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灌溉,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排放恶臭废水的现象。 

  为进一步核实投诉反映的具体情况,柳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让该厂负责人开启机器,按照生产流程进行生产,经核实,现场未闻到如投诉所说的大量刺鼻性恶臭气味。 

  三、处理结果 

  针对柳州市柳江区飞兴建材厂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在熔融挤出工序配套建设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问题,柳江区环保局于201875日向该厂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江环限字〔201805号),要求该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在建成后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在未办理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 

    

返回 最新动态(已归档:归档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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