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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编号D450000201807010086) 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08 12:16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38号)编号D450000201807010086反映的关于“1.飞鹅路法院旁边红光小区二区柳州市化肥厂每天晚上20点后排放工业废气,异味浓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2.红光小区旁边竹鹅溪排水沟异味浓重。”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南区人民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飞鹅路法院旁边红光小区二区柳州市化肥厂每天晚上20点后排放工业废气,异味浓重问题 

  经查,群众举报飞鹅路法院旁边红光小区二区均为居民区,没有开设工厂的条件,没有柳州市化肥厂。 

  关于红光小区旁边竹鹅溪排水沟异味浓重问题,举报件反映的河段名称为竹鹅溪,投诉片区水域属于柳南区柳南街道红光社区、菜园屯社区、河南新村社区三个社区管辖。红光小区片区建有市政排污管网。 

  1.审批情况 

  无。 

  2.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无。 

  3.相关投诉情况 

  此前未接到过相关投诉。 

  (二)红光小区旁边竹鹅溪排水沟异味浓重问题 

  根据国务院“水十条”任务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15年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为指导,排查并确定以竹鹅溪作为我市唯一一条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项目,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项目库。 

  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006年7月至2009年底,并已建设完成,总投资额约为3.9亿元,项目包括:竹鹅溪南支、北支河道整治工程,总长约10.5公里;污水截流工程,截流管道总长约14.2公里。二期工程项目于2012年启动,总投资额约为3.9亿元,项目包括:南北两支流上游段河道整治工程,总长约10.5公里;污水截流工程,在竹鹅溪南支上游两侧沿溪分别敷设污水管,总长约12.1公里。 

  1.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属于柳州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子项工程,柳州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于2004年7月17日获得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批复,2005年1月24日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05年2月5日获得自治区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06年4月17日获得柳州市发改委初步设计的批复。柳州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于2010年3月19日获得自治区发改委立项批复,2010年3月15日获得柳州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0年6月18日获得自治区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11年9月1日获得柳州市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 

  2.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市住建委2015年12月制定了《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竹鹅溪下游穿过的柳州老城区段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在实施竹鹅溪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时,已根据当时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相关规范对片区的污水量进行了预测,综合确定竹鹅溪两岸截污管设置的截流倍数,并以此为依据在竹鹅溪两岸设置了截污干管,将两岸合流制管道直排入竹鹅溪的旱天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进入截污干管,汇流到竹鹅溪污水泵站经提升最终送至龙泉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黑臭水体“消除旱天污水直排,削减雨天溢流”的目标。 

  3.相关投诉情况 

  曾在2016年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件。 

  市住建委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上共接收到四条公众监督信息,其中有三条监督信息核查为正在整治中的竹鹅溪黑臭水体,并将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给监督人。 

  2018年7月,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第十七批编号X450000201806230054举报件。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不属实。 

  (一)飞鹅路法院旁边红光小区二区柳州市化肥厂每天晚上20点后排放工业废气,异味浓重问题 

  针对群众举报“飞鹅路法院旁边红光小区二区柳州市化肥厂每天晚上20点后排放工业废气,异味浓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情况,柳南区相关工作人员于7月3日至5日,对红光小区进行了排查。经查,红光小区属于开放型、居住密集型的老旧小区,因小区占地较大,按区域划分为红光一区、红光二区、红光三区和红光新苑。其中红光二区共31栋住宅楼,除了沿小区道路的一楼有部分门面经营,其余均为普通居民住宅。经现场走访核查及询问社区网格员,未发现红光二区存在化肥厂及其他生产企业,且该区域也不存在设厂进行生产活动的地理空间条件。此外,与红光小区二区相邻的飞鹅路南一巷90号柳南区法院(旧址,已搬迁),该处属柳南区政府资产,自柳南区法院年初搬迁后一直闲置,不存在设厂办企业的情况。法院周边为居民自建房、单位宿舍楼、商品房混合区域,也是密集型的居民居住区,法院旁边还有一个窗帘市场。未发现该区域有化肥厂,该区域也不存在设厂进行生产活动的地理空间条件。 

  (二)红光小区旁边竹鹅溪排水沟异味浓重问题 

  经柳南区连日对红光小区范围排水沟情况进行排查,并无可见排水沟排入竹鹅溪。且因该片区建有市政排污管网,目前该段市政排水沟处于正常排水状态。 

  市住建委组织市水务集团于2018年7月3日赴红光小区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经现场核查未发现红光小区内有排水沟散发异味,红光小区临近的竹鹅溪河段水体水质良好,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三、处理结果: 

  (一)飞鹅路法院旁边红光小区二区柳州市化肥厂每天晚上20点后排放工业废气,异味浓重问题 

  因案件中提供的地址位于红光、菜园屯、河南新村三个社区的交界,为谨慎起见,7月3日下午至7月5日中午,柳南区安排上述三个社区组织网格员,针对附近是否有生产企业排放废气一事对周边住户、商铺开展问卷调查,共走访40户,收回问卷40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没有居民知晓该片区域存在化肥厂或其他生产企业,也没有居民反映闻到过类似化肥厂排放的气味。 

  (二)红光小区旁边竹鹅溪排水沟异味浓重问题 

  经排查,并无可见排水沟排入竹鹅溪。 

  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快推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建设。2018年以来,市住建委亦多次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竹鹅溪沿线开展巡查工作。针对一期工程建成移交以来发现的各类问题,多次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督促并指导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督促市污水公司加紧完善竹鹅溪二期工程剩余的河道拓宽、边坡绿化、人行步道等配套项目建设,目前河道拓宽已完成、边坡绿化总长5公里已完成2.5公里、人行步道10.5公里已完成7公里路床铺设。要求柳南区政府贯彻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一期已建成项目执法监督和水体、沿岸保洁,严控生活、工业、农业等污染面源,规范和治理沿线污水乱排以及违规种植行为,竹鹅溪水体沿岸环境卫生已有所改善。 

  下一步,柳南区将继续加强对辖区环境的监控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市住建委已于2018年6月22日将草拟的《柳州市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长制久清”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同时已研究制定竹鹅溪巡查制度(已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正在修改完善),完善监督举报机制,进一步巩固竹鹅溪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确保相关“长制久清”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另外,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宣传和解释,引导公众合理预期、客观判断,确保公众评议结果真实、科学、可信。 

返回 最新动态(已归档:归档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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