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接收并转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三十三批)
发布日期:2018-07-11 12:43 【字体:小中大】
7月10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三十三批)共1件:
1.关于“反映鹿寨镇飞鹿大道“城南美食城”中的酒吧、KTV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住户休息,多次投诉未果。”问题已转交鹿寨县人民政府办理。
转办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七日办结原则,由群众举报问题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或相关责任单位承办。自接到转办清单起,七日内通过现场调查、取证等流程,形成办理结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反馈至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并同时向社会公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的群众举报问题,柳州市将不隐瞒、不护短,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全程接受广大群众和媒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