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八批编X450000201807040091)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11 13:05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八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83号)第二十八批编号X450000201807040091反映的关于“反映柳州市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在柳石路响水河口非法建设混凝土搅拌站,侵占国家山地十几亩,毁坏山山林,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水泥粉尘污染严重,造成水泥覆盖河床。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仍在继续生产。”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鱼峰区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0月14日成立,公司位于柳州市柳石路167号响水河旁,由浙江民营企业家陈荣登响应柳州市人民政府和鱼峰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收购改制的倒闭企业柳州市商业机械厂而成立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在保持原有厂区的地形地貌的前提下,成立了柳州市东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企业主要经营环保型预拌混凝土。
经查,柳州市东方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办理有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审批批复文号为柳环审字【2011】62号,验收批复文号为柳审环城验字【2016】61号。
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设置有污染物处理设施。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因进出车辆较多,车辆废渣沙漏在路上,存在水泥粉尘污染问题,未发现“水泥覆盖河床”的现象。
经鱼峰区执法局调查核实,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建行为,鱼峰区执法局于2017年9月26日对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立案,并对其下发柳城管鱼峰停字(2017)第 0000731 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柳城管鱼峰规划调字(2017)第 0000279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经现场勘查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柳石路东七巷167号(原商机厂内)建设一层砖混及第二层钢架结构房屋一处,一层及局部第二层钢架结构房屋一处,二层砖混结构房屋三处,二层砖混及第三层砖木结构房屋一处,一层砖混结构房屋十六处,一层砖木结构房屋五十一处,一层钢架结构房屋十四处,一层钢架棚五处,一层简易棚二十三处,建筑总面积为23289.32平方米。经柳州市规划局认定,该上述房屋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出的处理意见为“未经许可建设,建议责令限期拆除”,鱼峰区执法局于2017年11月23日对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柳城管鱼峰责拆告字(2017)第5140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制拆除告知书》,2017年12月22日下发柳城管鱼峰责拆决字(2017)第5140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制拆除决定书》。目前,对该企业存在的违建问题,正在走法律程序。
经鱼峰区农水局调查核实,柳州协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确实在山脚下建设了部分生产设施设备,但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需技术人员进一步测量后才能确定,农水局将于7月9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置。
三、处理结果:
鱼峰区人民政府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该企业违法问题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立即予以整改。
下一步,鱼峰区人民政府将加快推进该企业混凝土搅拌站搬迁到工业园区的工作,解决该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