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迎来增量利好
发布日期:2018-05-31 10:55 【字体:小中大】
为消纳区内水电,缓解弃水问题,鼓励居民增加使用丰水期电量,近期自治区物价局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临时调整我区丰水期居民“一户一表”生活电量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8〕41号),从5月1日起,全区开展居民用电促销活动,临时调整丰水期居民用电第一阶梯电量。
按照文件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丰水期(5-10月)间每户居民用电第一阶梯电量在原基础上增加60千瓦时,即将丰水期每户月均用电第一阶梯电量由230千瓦时提高到290千瓦时。上述电量跨月不清零,跨年不结转。我市居民用电迎来增量利好。
柳州市物价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