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24时起柳州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发布日期:2017-06-27 17:15 【字体:小中大】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7年6月23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50元和240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市国V标准89号汽油从5.83元/升调整到5.66元/升,每升下调0.17元,92号汽油从6.26元/升调整到6.07元/升,每升下调0.19元;95号汽油从6.76元/升调整到6.56元/升,每升下调0.20元;国V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5.85元/升调整到5.66元/升,每升下调0.19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时间表及《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能源〔2016〕961 号)要求,第四阶段普通柴油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升级并实行优质优价,全市全面供应国IV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市内销售低于国IV标准普通柴油。鉴于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已全面完成了国IV标准普通柴油的置换工作,符合升级加价条件。经自治区物价局同意两公司自2017年6月30日24时起国IV标准普通柴油实行优质优价。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加价370元(即在下表中国V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减160元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柳州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7年6月23日24时起
项目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品 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国V车用汽油 |
89# |
7285 |
7585 |
5.66 |
92# |
7740 |
8040 |
6.07 |
|
95# |
8195 |
8495 |
6.56 |
|
国V车用柴油 |
0# |
6300 |
6600 |
5.66 |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国Ⅳ标准普通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上表中柴油的价格每吨减160元确定,每升最高零售价为5.52元。(执行时间:2017年6月30日24时起)
3、国Ⅲ标准品普通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上表中柴油的价格每吨减530元确定,每升最高零售价为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