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国有房产租赁权价格鉴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发布日期:2014-07-11 14:13 【字体:小中大】
从去年5月至今,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充分发挥价格鉴证职能,为柳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非税局)开展的市直属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房产租赁权公开拍卖活动提供价格鉴证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四期价格鉴定工作,对全市总共1300多个标的房产租赁权价格进行了价格鉴定,鉴定总额达6700多万元,实现国有资产租赁价格增值30%以上,为促进地方财政增收,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4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以及柳州市政府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杜绝暗箱操作,以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和保值增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非税局启动了市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租赁权公开拍卖活动。具体操作模式是: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原租凭合同收交市非税局登记存档,原房产租赁合同到期后,全部交由市非税局进行统一招租;市非税局通过公开拍卖(或招标)的形式进行招租;招租成功后,按照新招租价格,由产权单位与租户签订新合同,日后出租房管理维护仍由产权单位进行;所有出租收入直接由租户存入市财政专户,再由财政定期按比例返还给产权单位。
我市国有房产租赁权权公开拍卖第一期拍卖会定于2008年6月进行,市非税局考虑到自身对该资产的拍卖底价无定价权,于5月初主动找到我们物价部门寻求支持与帮助.市物价局对此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协调落实,要求市价格认证中心全力配合此项工作.由于鉴定业务时间非常紧,6月份就要开拍卖会,会前必须提前公告,所以留给中心完成再场勘察、后期计算、交换意见和出具报告的所有时间不足一个月;同时,标的、房产遍布全市各个街道、市场、地点分散,工作量非常大,相关的市场租金等鉴定参数又非常缺乏;另外,一些产权单位、原租户对此次拍卖活动还存在一些想法,对调取资料和现场勘查配合不积极等等,可以说是困难重重。但中心价格鉴证专业人员群策群力,上下一心,在市物价局和中心领导的正确指挥下,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人员,车辆,相机,测量工具等均优先安排,工作正常时间做不完,就利用中午,晚上,周末,假日等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对每个标的物的价格认证都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工作时限和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对所有标的房产租赁权价格的价格鉴证工作,树立了物价部门优质高效服务的良好形象,受到市非税局等合作单位的一致好评,市非税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在拍卖会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对整个拍卖活动的效果和我们的工作都作出了充分地肯定:“从本次竞拍的结果来看,参加租赁权拍卖的房产,起拍价均参照房产评估(鉴定)价值(价格)及所处地段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符合市场租金价格,各处房产租赁权拍卖成交价均比原租金有不同程度提高,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体现了市场化动作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也为今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权的拍卖工作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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