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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州 价 格 动 态2008年第5期(总第5期)

发布日期:2014-07-11 14:1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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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讯                               
国家对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的价格鉴定管理
做出补充通知……………………………………………………2
☆工作动态
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峻来柳进行工作调研………2
想方设法帮助外来投资企业降低生产成本……………………3
市县联动,开展专题调研………………………………………4
成品油、电力价格及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
专项检查持续进行………………………………………………4
我市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6
 
                                      国家对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的价格鉴定管理
                                                         做出补充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发出文件(发改厅[2008]1392号),对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的价格鉴定管理做出发下补充通知:
    一、各级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为国家机关指定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机构,名称统一为“价格认证中心”。原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计办[1997]808号)中涉及的“价格事务所”相应更改为“价格认证中心”。
    二、各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各自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需要对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的,办案机关应委托同级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进行价格鉴定。
    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非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或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三、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从事国家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不收费,该项鉴定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价格认证中心业务量大小,核定专项经费拨款或补贴。
                            (来源:价格认证中心)
 
 
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峻来柳进行工作调研
 
    2008年7月24日,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峻率工作组来柳进行工作调研,当日下午在柳州饭店11楼第2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如何开展好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峻、办公室主任秦成华,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孟,柳州市副市长文和群,市物价局局长陈连海、副局长王昌聚、市地税局副局长赵庆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潘云勉、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谢名志、市建委李健清科长,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韩枫,桂林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等旁听了会议。
座谈会由柳州市物价局陈连海局长主持。他首先介绍了柳州市今年以来的主要经济发展形势,汇报了市物价局价格认证工作的主要情况,对下一步如何推进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谈了意见。文和群副市长做了重要指示.参加会议的人员对开展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达成了共识。
                                  (来源:价格认证中心)
 
 
想方设法帮助外来投资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川东磷化有限公司属柳城县招商引资企业之一,在执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广西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08]270号)的过程中,企业反映新的电价政策将电炉黄磷用电电价归并为一般大工业用电,电价由原来的0.4298元/kwh调整到0.5262元/kwh,上涨了0.0964元/kwh 。川东公司电炉黄磷生产能力7500吨/年,电耗15000度/吨,按此计算每吨黄磷电耗成本增加1446元,年累计将会增加电耗成本1084.5万元,企业无法消化和承受。得悉企业的困难后,市局陈连海局长、张柳霞副局长非常重视,迅速深入企业调研,及时向自治区物价局作了专题报告,请求对其生产用电价格按照桂价格[2008]270号文件中电解铝、电炉铁合金、电石、电解烧碱等生产用电价格执行。自治区物价局价格处急企业之所急,立即研究处理,原则同意川东磷化有限公司的黄磷生产电价按照调整后的分类电价执行,企业年生产黄磷电耗成本可减少开支731.25万元。物价部门的贴心服务,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来源:价格管理科)
 
 
                                     市县联动,开展专题调研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的工作布置,今年我局的调研课题是工商收费。根据调研的要求,我们与市工商局联系,形成初步的调研提纲。7月底,我们积极配合自治区物价局、工商局联合调研组对我市及所属融水县工商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召开了有个体工商户、业主、市场等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后统一报自治区。另外还积极做好防雷收费调研工作,与市防雷中心协调联系,在已形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对自治区物价、气象局的联合调研组再次汇报此项工作,理顺当前存在的收费矛盾。
(来源:收费管理科)
 
 
                                   成品油、电力价格及相关
                                    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持续进行
 
    为了保证国家、自治区对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成品油、电力价格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搭车涨价;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超出成本增支范围,大幅提高产品价格;以及采取价外加价(加收费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少两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电力价格及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从2 008年7月3日至7月31日。
    7月3日,我局会同纠风、监察、整规办、工商、商务等部门组成16个检查组,开展为期一天的成品油、电力价格及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集中大检查。从当天集中检查情况看,中石化、中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都能够按执行调价政策,并执行明码标价;汽车南站、白沙客运站、莲花客运站及时将调整后的价格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栏向乘客宣传,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全市3家液化气公司所属的16家供气站,均能按118元/瓶价格销售;广西联华等零售企业均按规定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肉、蛋、奶等主要副食品均备案价格;由于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和农村水路客运的专项燃油补贴资金已到账,大大缓解日益紧张的经营压力,而出租车收费尚未发现擅自提价行为。
    2008年7月31日,成品油要涨价这一消息被许多柳州市民传得沸沸扬扬,不少车主纷纷扎堆加油。我局陈连海局长立即与自治区物价局联系,证实成品油近期不会再做调整。随后,陈局长首先向市政府秘书长汇报并联系市委宣传部、柳州电视台、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告知相关部门及媒体有关油价上涨的消息纯属谣传。8月1日我市各大媒体及时将事实予以澄清,张柳霞副局长还在电视媒体上公开辟谣,为稳定我市市场价格秩序起到了关键作用。8月1日上午,我局立即组织检查人员分两组对我市成品油市场的供应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就当日检查的情况来看,未再出现排长队加油现象。检查人员从中石油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的各加油站90#汽油、97#汽油、0#柴油的库存充足,保证供应,但是93#汽油的供应稍显紧张。而中石化公司则表示各成品油库存充足,保证供应。为维护好我市和谐、稳定的局面,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个加油站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零售价格。
    截止8月8日,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750人次,组成6个检查小组,检查单位620个(点),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市成品油、电力价格及相关商品价格及执行情况较好,但个别商家明码标价不够规范。
(来源: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我市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
 
    根据自治区整规办《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整规办发[2008]8号文件的精神,经市政府文和群副市长审定,我局迅速制定了柳州市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对市场价格秩序的专项整治活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接到自治区整规办《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整规办[2008]8号)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整规办认真研究,拿出初步方案,经向市政府副市长文和群汇报并请示后,7月16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罗品文组织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整规办发[2008]8号文件的精神,按照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增加了宣传部、药监局为成员单位,制定《2008年柳州市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明确整治目的及整治方式
    按桂整规办[2008]8号文件的要求,明确提出了以“稳定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的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全市市场价格监管,严格价格执法、保证生产和救灾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市市场规范有序、市场价格稳定为整治目的。在副市长文和群领导下,由市整规办统一组织和协调,以物价局、工商局、农业局、卫生局、教育局、整规办为组长单位,将15个部门按检查的六大门类分成6个大组,对我市生活必需品、涉农收费、垄断行业、药品和医疗服务、教育和旅游市场等六大门类价格进行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精心安排,认真实施
    由于本次检查活动安排的时间较短,整治的内容和范围广,市整规办、物价局两个组长单位通过磋商,认真领会桂整规办[2008]8号文件的精神和督察的主要内容之后,对整个专项检查活动做出了周密地部署,通过将各部门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与本次的检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充分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首先对本市的各大市场、商场、供销社、工厂、公司、医院、药房、学校等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全方位的仔细检查整治,并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部责令实施整改。由于我们作了充分周密的部署安排,使得本次的检查整治活动得以高效高质地完成。
    四、整治活动绩效良好
    1.在整治过程中,通过对整治对象相关人员的谈话询问,了解到各部门、单位基本上都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关于价格调控监管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等有关文件,对相关的文件精神都能很好地掌握。
    2.按照《2008年柳州市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市15个部门分为6个大组,分别对我市25个单位进行检查。从我市总体的市场整治情况结果来看,对《价格法》等与市场价格秩序整治相关的部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明显违反的情况发生,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整改,整个整治活动过程中,各部门都能够正确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并通过我市的新闻媒体,对本次的整治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及跟踪报道。
(来源: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返回 价格热点(归档时间: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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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州 价 格 动 态2008年第5期(总第5期)

发布日期: 2014-07-1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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