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24 16:06 【字体:小中大】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停车产业优化升级,近期,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部三部门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管理方式;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管理范围,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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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03-2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