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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8年1-10月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信息来源:柳州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8-11-29 15:43 【字体:

今年以来,我市努力改善投资环境、不断拓展投资渠道,在整体经济增长趋缓的大环境下寻找突破口,在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项目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1-10月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销售实现平稳增长。

投资运行整体情况:

1-10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比去年同期增长13.2%,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20.8亿元,同比增长23.9%,商品房销售面积40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

一、投资领域运行的亮点

(一)投资方面

1、重大项目对投资的拉动越来越显著

1-10月,5000万元以上投资同比增长13.8%,拉动全市投资增长7.5个百分点,全市5000万元以上项目有687个,比上年同期多132个,其中10亿元以上的大型项目有88个。柳州市公共交通配套工程一期项目、柳州市火车站城市综合交通配套工程项目以及上汽通用五菱公司的年产20万台CVT变速器等项目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2、各产业投资均实现较高增速

今年1-10月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3.9%;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3.4%。从分行业来看,工业中汽车制造业同比增长32.3%,拉动全部工业上升14.5个百分点;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0.8%,拉动全部工业上升1.8个百分点;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99.4%,拉动全部工业上升4.4个百分点;电力生产业同比下降33%,仍然处于下降趋势,拉动全部工业下降4.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增长8.9%

3、民间投资增速提升较大

1-10月全市民间投资增长20.5%,增速比去年提高22.2个百分点位。民间投资的增长,反映了民营经济步入良性发展。

(二)房地产方面

1、土地费用拉动上涨

1-10月,柳州市房地产建安工程完成投资203.5亿元,同比增长3.2%;设备工器具购置完成投资4.2亿元,同比增长4.7%;其他费用投资113.1亿元,同比增长86.5%。其中:土地购置费96.5亿元,同比增长109.6%,占全市房地产投资30%,贡献率81.5%

2、房屋销售面积平稳增长

1-10月,柳州市商品房屋销售面积40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7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2%;办公楼销售面积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9.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1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6.5%

3、待售面积进一步减少

1-10月,柳州市商品房待售面积8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3%,总量比上月减少11887平方米。其中:住宅3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总量比上月减少10374平方米。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方面

1、中小项目增长乏力,投资结构失衡。

在我市推进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大项目高速增长的同时,50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呈现下降趋势,1-10月全市50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同比下降0.8%,降速不断加大,在全部投资中占比仅为18%,比去年减少了5个百分点。

3、重大项目投资后劲有待提高。

在库的687个大项目中,有79%的大项目都属于续建项目,其中有三分之一的项目去年已报完90%的进度,已接近工程尾声,余量已不多。保持重大项目投资较快增长,需新增一定的项目来支撑。

(二)房地产方面

1、实际到位资金仍然不足

1-10月,柳州市房地产完成投资额的增长为23.9%,但到位资金同比下降6.1%,跟不上投资增长速度,从侧面反映出到位资金的不足。资金的到位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基础,到位资金不足不能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展土地的购置和开发活动,也就阻碍了房地产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区域发展不平衡

1-10月,柳州市12个县城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呈“75降”,开发投资增长的8个县区分别是城中区(94.8%)、鱼峰区(15.2%)、柳江区(20.2%)、柳城县(86.5%)、融安县(0.3%)、柳东新区(291.3%)、阳和开发区(1.6%);投资下降的5个县区分别是柳南区(-7.7%)、柳北区(-6.4%)、鹿寨县(-40.8%)、融水县(-15.8%)三江县(-49.5%)。增速最高的柳东新区比增速最低三江县高340.8个百分点。

三、对策建议

(一)投资方面

1、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要继续立足于改革创新,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夯实基础,让柳州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领跑广西。针对当前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进一步破除发展梗阻。

一是抓好改革落实,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以细节促落实,以细节求实效;二是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措施,逐个击破;三是立足柳州,以更高的标准把柳州的营商环境做得更好,以更优的服务让群众和企业享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

2、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计划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是全市投资的重要支撑力量,务必要抓紧抓好。一是要跟紧抓好计划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大项目的支撑作用;二是要提前做好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工作,紧盯列入今年开工计划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着力解决影响开工的困难和问题,促使项目尽早开工,及时纳入统计,尽快形成全市投资的新增长点;三是要对在建的重点项目加强各项保障,加大督查力度,促使项目加快建设。

3、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深入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切实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放宽领域,拓宽渠道,加强引导。重点放宽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工程等领域民营资本进入门槛,优化投资环境,降低投资成本,强化要素保障。针对不同行业特征,设计合理的融资模式和合作方式。改变“不愿放开”的思维误区,积极推出一批现金流比较充裕、回报预期稳定的项目,让民间资本来做,促进投资主体市场化、多元化。

4、加强部门联动,客观反映投资发展

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盯紧目标任务,加强对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督导、形势调研与预警监测,及时掌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动态;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和对接,强化项目信息互通机制,加大项目的督导和帮扶力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批文、施工许可等环节审批,以达到统计入库标准;努力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开工、及时入统,做到不重不漏、客观全面。

(二)房地产方面

1、实现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

只有足够的到位资金才能在源头上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一方面企业要提升自己的信用等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增强与企业的沟通、指导与合作,在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定金及预收款等各资金来源上多措并举,使来源渠道多元化,最大限度地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资金的速度能与投资的速度基本保持一致,为房地产行业发展奠定资金基础。

2、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

由于各县区房地产开发业发展水平不平衡,房地产调控政策也需因地而异,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供需总体平衡、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较好、吸纳劳动力强的地区要加大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适度扩大房地产投资规模,坚决打击炒房炒地产等投机行为,坚决防范房地产泡沫和金融风险;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或吸纳劳动力较差的地区要适度控制房地产投资规模,着重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房价收入比、商品房库存量等情况进行宏观调控与微观调节,确保房地产开发业与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返回 统计数据(归档时间: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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