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办2016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群众问题整改反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7-12-01 17:45 【字体:小中大】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7〕6号)要求,我办针对111、527、530、536、539、547、549共7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自评,其中序号527、536、539、547、549等5项涉及银行加大对非公企业、实体经济信贷支持以及融资担保、保险、上市工作的长期整改内容,序号111、530涉及银行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的长期整改内容。
一、加大对柳州市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等问题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以支持小微企业为重点,以降成本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年”。推动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和银监会各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主动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费让利。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查和监管部门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清理、简化收费清单,严格规范合理收费。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税合作,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税贷通、助保贷、诚税贷、税易贷等多个小微金融产品。截至2017年9月末,我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82.14亿元,同比增长25.81亿元,同比增速为3.93%;小微企业贷款户数32204户,同比增加1890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为95.81%
二是落实引导扶持政策,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惠企贷”工程,健全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激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争授信、增信贷,支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自惠企贷开展至2017年9月底已累计发放814笔,累计发放贷款47.23亿元。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投入,引导和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小微企业、“三农”及新型城镇化的信贷投入。继续完善政金企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召开2017年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传导当前央行货币信贷政策和金融监管形势,部署今年金融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对接,会议共推介项目503个,总投资额达4832.83亿元,大力推进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加大服务柳州经济社会发展力度。积极推动银政高层互访,推动金融机构为我市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提供信贷支持,解决我市富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金融资金需求。今年11月1日农行广西区分行与我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农行将在未来五年期间,提供总额至少800亿元人民币意向性融资额度,共同促进柳州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发展。
三是发挥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作用。我市财政出资成立了4家市级国有担保公司,市中小注册资本达8.46亿元,柳州市东城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柳州市现代农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7000万元, 2016年末我市财政出资1.8亿元,与广西再担保公司联合组建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出台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柳政发〔2016〕71号)明确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风险分担、风险补偿机制。所需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小微企业的财政性扶持资金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资金。积极发挥国有担保为中小微企融资增信作用,积极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有力支持我市中小及微型企业融资需求,截至2017年9月30日,小微担保公司共操作放款比例再担保业务14户次,担保金额共计5540万元,小微担保公司已过会、待银行放款的小微担保项目有14户、金额9955万元。2017年10月末,全市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10家, 融资性担保余额77.10亿元;融资性担保业务当年发生额37.62亿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加大企业上市宣传和培育力度。上市工作稳步推进,双英股份签订IPO上市辅导协议并获得广西证监局辅导备案,新增10家公司完成股份改造且在北部湾股权交易所挂牌或托管。一是通过加强与县区联动及对企业的摸底调查,根据企业上市意愿及企业业绩,优化调整我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二是配合自治区金融办做好来柳调研企业上市工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步伐;三是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对重点拟上市企业欧维姆、花红药业、双英等企业进行跟踪辅导,梳理汇总难题,扫除企业上市挂牌障碍。四是草拟《柳州市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已报市政府待审议。五是落实上市扶持政策。审核8家成功开展资产证券化和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项目收益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申请自治区奖励800万元。补贴资金共280万元。审核资产证券化及在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进行股权登记托管或挂牌的股份公司补贴资金共280万元。率先在全区实现企业在新三板的股权质押融资。探索设立柳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政府主导,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我市战略性产业及新兴产业。直接融资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17年10月末,柳州市资本市场直接融资80亿元。优化调整我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后备库在库企业60余家,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步伐,“新三板”挂牌企业11家,家数位居全区第二;继续对重点拟上市企业欧维姆、花红药业等企业进行跟踪辅导,梳理汇总难题,扫除企业上市挂牌障碍。举办浙江大学等市内外企业上市专题研修班。
五是全面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出台《柳州市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方案正在政府印发流程),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确定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经营管理规范的银行及保险公司开展试点工作,切实解决中小微型企业、农户融资难题。截止2017年10月末,共实现投放小额贷款79笔,贷款金额9181.46万元,同比增长26.73%。
二、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落实“降成本”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利用柳州市入围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为契机,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满足小微企业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税合作,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税贷通、助保贷、诚税贷、税易贷等多个小微金融产品。
二是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和银监会各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主动为实体经济发展减费让利,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自查和监管部门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清理、简化收费清单,严格规范合理收费。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市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今年的利率水平一直维持在5.5%以下,为企业节约利息成本。二是今年以来,持续督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开展银税合作。年内累计清理收费项目104项,累计减费让利8540万元。
三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优化贷款的管理,盘活存量贷款资产。主动帮助贷款企业加强资金周转,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对产品有市场、盈亏能基本平衡的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在确保贷款利息按约定方式支付的前提下,对存量贷款不减不压,通过贷款期限调整、循环贷款等还贷续贷方式减轻企业还款压力,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四是为改善我市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环境,有效缓解中小工业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减少企业融资成本,积极防范和化解中小工业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市金融办与市工信委联合印发《柳州市中小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柳州市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贷款业务已于2015年底正式启动,财政资金余额5300万元,截止9月末开展应急周转金业务18笔,共发放应急周转资金1.27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是搭建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平台。充分依托政府机构、银行业协会及银行债权人联席会议三大平台,按照市政府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指导意见及“一企一策”的思路,妥善处置信用风险。对守信且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帮扶,通过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形成良好的银企互信关系。
六是制定《柳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其中,柳州利用2016年度获得25个国家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受理点试点城市之一的契机,制订了《柳州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补助和风险补偿办法》,通过财政资金的扶持,鼓励注册商标的合法拥有人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从而拓宽融资渠道和发挥商标品牌的带动效应,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七是在柳州银监分局引导下,以债权人委员会模式搭建银行、企业间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充分发挥债权人委员会支持经济稳增长作用。赴苏州、济南市,学习当地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及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方面的经验和先进做法,增强金融服务质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立监管部门、协会、债委会成员联系制度;加强与银监局、国资委、工信委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充分发挥银协行业自律维权作用,不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5月27日,柳州率先订立《柳州银行业债委会管理公约》,强化债权人协议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截至9月末,柳州辖区已组建债委会58个,涉及企业73家(支持良好企业59家,帮扶困难企业14家),涉及银行表内外融资850.17亿元,实现了辖内有3家债权银行、债务规模1亿元以上的企业全覆盖。帮助企业良性发展的同时促进了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的提高,进而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