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61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
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
第261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261项:编号120170020900018“柳州市柳北区青茅村,我们村在柳钢后面,工厂灰尘大,希望能改进”
二、调查情况
(一)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117号,始建于1958年,目前已形成年产钢1250万吨、年产铁1150万吨、年产钢材1800万吨的生产能力。柳钢为涉气重点污染源,各项环保手续齐全。
柳钢现有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主要有:110m2烧结机、265m2烧结机、360m2烧结机、120万吨、240万吨氧化球团(回转窑)均配套有静电除尘器和氨法脱硫系统;炼铁高炉、炼钢转炉、焦化工序、钢压延工序均配套有布袋除尘器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B区烧结料场配备挡风抑尘网、高压水喷淋装置等降尘设施。
(二)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6日,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派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检查时,柳钢生产正常,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另外,环境监察工作人员、柳钢工作人员与柳北区青茅村村委副主任王建军一起在青茅村一带查看发现,道路运输车辆较多,道路扬尘较大。
为了解柳钢的生产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6月15日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料场进行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烧结料场西面堆放点5m处的1#、2#、3#点位颗粒物监测结果未见超标;烧结厂料场南面厂界外Ⅰ#点位、下风向西面厂界外Ⅲ#点位颗粒物监测结果未见超标。
三、整改目标
对柳钢开展不低于3次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柳钢落实企业自身环境保护责任,采取粉尘防治措施,防治粉尘污染,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主体
(一)责任单位:柳州市环境保护局
责 任 人:罗振
联系方式:2833310
整改主体: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责 任 人:潘世庆
联系方式:2592131
四、整改措施
1.柳钢积极采取粉尘防治措施,防治粉尘污染,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对柳钢开展不低于3次现场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即时查办。
3.约谈柳钢的环保负责人,督促柳钢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自身环境保护责任。
五、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www.lzepb.gov.cn)、柳北区青茅村村委公告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12369
整改公开内容:一、柳钢执法检查及监测情况;二、整治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三、投诉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四、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12369
柳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