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根据柳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柳绩发〔2018〕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项研究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现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社会评价及群众意见建议内容第263项:
为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令2016年第60号)和《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柳政规〔2017〕25号)文件精神,现根据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整改的工作要求,现研究制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逐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秩序,依法严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和企业监管责任落实,促进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文明服务、规范经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平台公司;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车辆;
(三)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四)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本市合法有效从业资格,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五)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和步骤
网约车专项整治工作从2018年4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并形成常态。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4月—6月)
1.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开展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现状市场调研,并向市行政审批局了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证照办理情况。
2.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做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信息平台建设,提出功能需求,实现网上监管;指导和督促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督促已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尽快与交通运输部对接,上传相关数据;及时收集和整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提交的公司、驾驶员、车辆等备案材料。
3.做好执法准备工作。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学习和研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做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执法监管技能储备。
(二)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8月)
1.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网约车政策,以及非法营运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群众不参与网约车非法营运经营,做好正面引导,形成社会共识。同时,提前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营造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的舆论氛围。
2.组织开展集中约谈。联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对从事经营的但尚未在我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开展集中约谈,督促其尽快办理合法手续,取得合法经营资质,规范经营。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
1.组织开展路面执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未取得从业资格和线上线下人(车)不一致等各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为确保专项执法行动落到实处,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行动。
2.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与市工信委、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震慑和导向作用,形成查处非法网约车执法的良好氛围。促使网约平台公司全面清理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禁止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同时,发挥行业投诉举报作用,接受市民电话举报,根据举报线索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惩戒管理。
(四)第四阶段 总结深化阶段(2018年12月)
认真开展网约车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打击成果,总结打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联合治理网约车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做好整治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情况,及时回应社会舆情,加强社会沟通,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执法协作。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路面执法力量的调配确保取得实效,根据执法工作需要联合交警、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强化信息收集,做好应急防范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注意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信息,确保专项整治期间的社会稳定。
社会评价及群众意见建议内容第264项:
一、整改事项
第264项:“从鹿寨到阳朔的高速公路修路建设搁置停修问题,没有告示停修原因,希望该相关部门能有详细通告告知老百姓这搁置的原因和解决的情况。”
二、调查情况
调查时间:2018年6月6日;
调查地点: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施工现场;
调查对象: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
调查方式:实地核验;
调查过程: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到实地对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停工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证明材料:施工现场图片;新闻媒体报道;涉及项目建设相关文件;
调查结果: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实地核验,核实该项目自2013年底开始陆续停工,2014年8月至2018年2月份一直处于全面停工状态。导致沿线居民出行和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停工的主要原因是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原项目业主阳鹿高速公路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再继续开展项目建设。根据自治区政府要求,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已接手项目,目前已组织开展项目抢险恢复性施工建设,施工队伍及施工机械已于3月12日已进场施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将严格落实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建设,确保阳鹿高速公路于2019年8月底前建成通车。
三、整改目标
在2018年3月30日前项目复工建设;2019年8月底前阳鹿高速项目建成通车。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柳州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
责任人:李家祥
联系方式:0772-2832717
五、整改措施
①2018.03.01-2018.03.30:项目恢复施工。
②2018.04.01-2019.08.31:加快协调项目推进实施,按照自治区要求,2019年8月底前阳鹿高速项目建成通车。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liuzhou.gov.cn/)。
整改咨询电话:0772-2832717
整改公开内容:一、施工现场图片;二、新闻媒体报道;三、涉及项目建设相关文件;
群众反馈、监督渠道:0772-2832717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