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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36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第81项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柳州市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36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236项:“柳州市城中区文昌桥宾江路摄像头安装不到位,很多路口没有红灯,希望政府部门能整改一下。”

二、调查情况

(一)调查时间

2018522日、64日、65日、73

(二)调查地点

柳州市公安交通监控指挥中心,东堤路文昌桥底、东堤路清和路口、蟠龙路柳东路口

(三)调查对象

东堤路文昌桥底南北两端路口、东堤路清和路口摄像头、信号灯的安装情况,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现象

(四)调查方式

通过电话与张女士联系沟通,派调查人员与张女士到相关路段进行实地考察,面对面交流,以便了解具体情况;通过监控系统,调取相关路段监控视频,掌握更多相关信息。

(五)调查过程

522日,调查人员与张女士经过电话沟通后,于当日与其一同乘车前往东堤路市政府门前至蟠龙路柳东路口路段查看摄像头、信号灯的安装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64日、5日,73日,调查人员在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通过监控系统对东堤路沿线进行巡查,收集相关资料。

(六)证明材料

反映人共同查看现场图片:




七)调查结果

经调查,张女士反映的:其上下班由东堤路市政府附近步行至蟠龙路窑埠古镇路段时,由于部分路口未设置信号灯,未配建监控系统,出现部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情况,致过马路困难情况属实。

张女士行经路口分别为东堤路瑞康路口、东堤路瑞安路口、东堤路清和路口、东堤路文昌桥底北侧匝道入口、东堤路文昌桥底南侧匝道入口,蟠龙路柳东路口。其中,东堤路瑞康路口、蟠龙路柳东路口已开启信号灯,其余路口由于与相邻信号路口距离较近,安装并开启信号势必引起高峰期车流在路口反堵溢流,因此不建议再增设信号灯。此情况已与张女士沟通并得到理解。

另外,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调查结果显示:

早在2014年,支队就对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倡导,并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对此开展广泛宣传。2015122日,支队正式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并对此行为予以处罚。具体措施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给予1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截止目前,支队已在市区设置6处礼让斑马线监控抓拍设备,今年以来,共通过系统采集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8004起,并定期对违法名单予以公布,对交通违法起到一定震慑作用,进一步规范了交通秩序。但在一些没有电子警察抓拍的路口,确实存在部分驾驶人对行人不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改目标

针对调查结果显示,主要问题是由于摄像头、信号灯等设备设施设置不到位,导致部分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出现。针对这一现象,交警支队将整改目标设定为:深入群众生活,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扩散宣传加强对礼让斑马线理念的宣传力度,每月定期开展执法行动,严抓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完善信号设施建设,继续向市发改委递交《关于申请柳州市智能电子监控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立项的请示》,持续推进项目进展,实现减少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使柳州市民的出行更加方便安全。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处警大队

责任人:张晓

联系方式:13807728583

五、整改措施

根据整改目标,交警支队将初步整改计划时间定为201861日至20181231日,整改时间为6个月,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坚持宣传先行,推动示范引领

为使礼让斑马线的社会理念深入人心,得到更多市民的认可和支持,支队将深入群众,加大宣传整治力度,推动柳州文明城市的建设。首先,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力度,宣传机动车让行斑马线的法律规定,强调不礼让斑马线的危害,尤其针对运输企业、驾校、社区等驾驶机动车人员较多的场所,可以通过开展主题日活动,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宣传行动,目前支队共开展了5场以“安全出行,文明礼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制作展出交通安全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其次,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支队利用双微新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近68条,阅读量达5万余次,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最后,动员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到交通路口开展志愿活动,及时劝阻、纠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引导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过街通行规则,自觉抵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目前志愿者活动在各路段持续进行。

(二)强化执法管理,开展统一行动

为使宣传推广得到落实,支队将加强执法管理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整治。一是规划日常工作重点,将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通行乱象等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在辖区交通繁忙路口、学校路口、政府机关出入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等关键地点设置固定交通执勤岗亭,加强日常执法管理,提高执法管控效能,整改措施实施以来,柳北、融安等大队开展了多次整治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查处违法行为748起,全力维护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将每月5日定为全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时间,以早晚高峰为重点时段,对秩序混乱、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事故多发地带,转弯机动车不礼让绿灯过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无信号灯控制斑马线的路口路段,增派警力进行查处,65日、75日两次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共查处违法行为364起;三是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公开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不定期组织开展网络执法直播活动,强化群众监督功能,形成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整改措施开展以来,支队共进行了17次网络执法直播活动,观看人数达万余人次,微信、微博曝光案例37例,通过LED显示屏曝光案例53余次。

(三)深化科技应用,完善信号设施

为给理念宣传和执法整治提供后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能持续有效的进行,支队将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信号设施的建设。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辖区道路的斑马线和停止线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的工作,发现斑马线缺失、模糊不清、斑马线旁设置停车位遮挡视线等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对路况信息清晰明确;二是加大科技应用设施的投入,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一方面,对辖区道路的摄像头、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损坏现象及时修复,对不规范的交通信号灯及时整改,确保交通设施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支队启用电动自行车违法抓拍系统,能够自动抓拍驾驶人违法时间、地点、方向、违法行为、违法过程、车号及驾驶人人脸特征等信息,进一步丰富了查处手段,便于严查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的违法行为,自64日启动抓拍系统以来,共计抓拍电动车违法行为2031例,增强电动车违法曝光,有效震慑电动车违法行为;三是积极与市发改委汇报沟通,呼吁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扩大道路监控覆盖面,解决监控设备缺失、不足的问题,提升不礼让斑马线非现场执法效能,满足广大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需求,支队在2017年向市发改委递交了《关于申请柳州市智能电子监控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立项的请示》,项目包括在东堤路沿线部分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系统,但由于项目暂未得到批复,增设监控系统工作进展缓慢,为此支队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共同推进智能电子监控管理系统(二期)项目的建设进程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在支队一楼大厅公告栏公开

监督投诉电话:0772-2603000

整改公开内容:一、整改事项;二、调查情况;三、整改目标;四、整改主体;五、整改措施;六、整改回应机制。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2603000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挥处警大队

2018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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