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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2017年度社会评价

柳州市柳北区教育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

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事项及调查结果

(一)第153项:“对柳州市柳北区外地小孩在本地上公立小学需要的手续太多了,很难进去,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能够对外地小孩跟本地小孩上学一样对待。”

调查结果: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1737号)精神落实。全市是统一入学条件。

1.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条件:凡我市市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1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升初学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原则上对同时满足在我市范围内持居住证(含连续办理暂住证)满五年、合法就业或投资经营、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稳定合法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就近保障入学。

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1)父母双方均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居住证(即2016831日前办理居住证)。(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中的任何一项)。(3)在流入地有相对稳定的住所。住所地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住所地址为他人房产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正式租住手续,并提供本市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本市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学的,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由家长凭以上材料到住所地址附近学校联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应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除上述四项材料外,各县(区)在实施过程中,只能减少,不得随意增加。禁止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建设费、赞助费、借读费、报名费等入学门槛费。

(二)第12项:“柳州市柳北区滨江世界城小区小孩不能在就近小学被分配远的地方就读这样不公平,希望就近住的可以安排就近上学。”

调查结果:

经与受访者张丽联系,告知2017年柳州市中小学学区范围,其反映的滨江世纪城地址为鹧鸪江路12号,属于柳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学区范围。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柳州市2017年市区中小学学区范围的通知》(柳教基〔201751号)的通知精神,本着“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的。不存在被分配到远的地方就读。受访者对政策解读后表示理解和满意。

(三)第20项:“柳州市教育局有规定不能幼儿小学教育化,被访者是有证的幼儿园,都是严格执行规定,而无证幼儿园就开始小学教育,这样入学要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入学,造成认为被访者幼儿园出来的小孩笨不行,也就没有孩子来被访者有证幼儿园了,希望教育局在政策上给有证幼儿园优先上学读书,有剩余的名额才考虑无证幼儿园的孩子入学读书。”

调查结果:

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C201138)》,学前教育“小学化”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属于严重违规的教学行为。我局一直要求学校规范小学招生程序,按照柳州市的2017年招生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的原则,确保我市行政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

根据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1737号)通知要求,严明纪律阳光招生。各个学校保持步调一致,做到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各学校不得在上述招生时间前进行或变相进行招生(提前接受学生登记报名留存有关学生的信息材料组织学生进行择优考试参加升学培训班等行为均视为提前招生)。原则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生择校生,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各学校不得组织与招生挂钩的各类竞赛,不得以招收民族班名义在学区范围外招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严禁各学校以举办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为由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选拔新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奥数成绩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与招生录取挂钩。

今后我局将研究建立小学和幼儿园开展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各小学也要积极为新入学的儿童创造适应小学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研究与幼儿园教育衔接的方式方法。



柳北区教育局

20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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