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4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城县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4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4项:“县城的红绿灯的时间不标准,红灯时间比较久,绿灯时间短,容易造成堵车,达不到人性化。”
二、调查情况
2018年5月25日,柳城县公安局对县城各路口(特别是柳糖路口、交通局路口、锦华苑路口、人民医院路口)的红绿灯配时进行实地核查、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河东大道作为我县的主干道,车流量大。在红绿灯配时上,主要优先对主干道的配时,对于进出锦华苑等小区路口的支干道,在红绿灯配时上就会相对较少,这样才能保证道路车辆通行均衡,因此进入支干道上红灯时间会相对久。
三、整改目标
2018年11月20日前,对县城各红绿灯配时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尽量做到合理、人性化。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责任人:吴洪祯
联系方式:15977278877
五、整改措施
①根据县城各路口的交通流量和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调整各交通路口的红绿灯配时,尽量做到合理、人性化。
②加大交通高峰期执勤力度。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7614342
整改公开内容:一、调查材料;二、大埔镇交通路口的配时情况表;三、宣传记录;四、投诉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7614342
柳城县公安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