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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4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柳城县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4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4项:“县城的红绿灯的时间不标准,红灯时间比较久,绿灯时间短,容易造成堵车,达不到人性化。”

二、调查情况

2018525日,柳城县公安局对县城各路口(特别是柳糖路口、交通局路口、锦华苑路口、人民医院路口)的红绿灯配时进行实地核查、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河东大道作为我县的主干道,车流量大。在红绿灯配时上,主要优先对主干道的配时,对于进出锦华苑等小区路口的支干道,在红绿灯配时上就会相对较少,这样才能保证道路车辆通行均衡,因此进入支干道上红灯时间会相对久。

三、整改目标

20181120日前,对县城各红绿灯配时进行科学、合理调整,尽量做到合理、人性化。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责任人:吴洪祯

联系方式:15977278877

五、整改措施

根据县城各路口的交通流量和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调整各交通路口的红绿灯配时,尽量做到合理、人性化。

加大交通高峰期执勤力度。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柳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栏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7614342

整改公开内容:一、调查材料;二、大埔镇交通路口的配时情况表;三、宣传记录;四、投诉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0772-7614342



柳城县公安局

2018711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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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公安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4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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