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6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城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6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及时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26项(建议意见编号:120170021200078):柳州市柳城县龙头镇旗山村上里屯,自来水投资300万搞一半不搞了,自来水管过田里,没有深埋,农民犁地就会把水管弄断了,这样做不行的。
二、调查情况
时间:2018年6月4日
地点:柳城县水利局
对象:龙头镇旗山村村委主任韦勇茂,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
方式:电话沟通、查阅资料。
过程:通过电话沟通,了解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完成及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掌握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基本情况、实际完成情况。
结果:龙头镇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安装的水管的确存在埋深不够的情况,我局在2017年项目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该问题,同时也责成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了整改。群众反映的“柳州市柳城县龙头镇旗山村上里屯,自来水投资300万搞一半不搞了”问题不属实,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项目总投资98.67万元,到位资金79.0万元,项目安装的水管只能安装到旗山村委的每个屯,屯内巷管不在设计范围内,为此龙头镇政府争取扶贫项目资金30.0万元建设屯内巷管,因此整个项目总到位资金100.9万元,并不达到300万元标准,项目落地后,我局及龙头政府委托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了项目的建设,按照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入户的水表、水龙头由受益群众自行安装,目前项目已通水,但群众至今未完成入户水龙头、水表安装,项目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三、整改目标
2018年11月20日前协调龙头镇人民政府督促项目受益群众及时完成入户水龙头、水表安装工作,使项目及时发挥效益。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柳城县水利局供水站
责任人:供水站站长杨连喜
联系方式:0772-7611410
五、整改措施
1、2018年7月-10月,协调龙头镇政府督促项目受益群众及时完成入户水龙头、水表安装工作。
2、2018年10月-11月项目进入试运行,责成施工单位在项目试运行阶段做好项目质保工作,对项目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2018年11月20日前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六、整改回应机制
1、整改的公开采取现场座谈会及张贴公示的方式,在整改完成后,均以公示的形式在水利局公告栏、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zwgk)、村屯公开栏张贴公式,并召开当地政府、村委代表座谈会,反馈整改成效,以接受群众监督。
2、整改公开内容:整改调查材料、整改方案。
3、监督电话:0772-7612218
柳城县水利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