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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6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柳城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6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及时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26(建议意见编号:120170021200078):柳州市柳城县龙头镇旗山村上里屯,自来水投资300万搞一半不搞了,自来水管过田里,没有深埋,农民犁地就会把水管弄断了,这样做不行的。

二、调查情况

  时间:201864

地点:柳城县水利局

对象:龙头镇旗山村村委主任韦勇茂,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

方式:电话沟通、查阅资料。

过程:通过电话沟通,了解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完成及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掌握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基本情况、实际完成情况。

结果:龙头镇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安装的水管的确存在埋深不够的情况,我局在2017年项目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该问题,同时也责成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了整改。群众反映的柳州市柳城县龙头镇旗山村上里屯,自来水投资300万搞一半不搞了问题不属实,龙头镇旗山村网山脚、中心坝饮水工程项目总投资98.67万元,到位资金79.0万元,项目安装的水管只能安装到旗山村委的每个屯,屯内巷管不在设计范围内,为此龙头镇政府争取扶贫项目资金30.0万元建设屯内巷管,因此整个项目总到位资金100.9万元,并不达到300万元标准,项目落地后,我局及龙头政府委托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了项目的建设,按照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入户的水表、水龙头由受益群众自行安装,目前项目已通水,但群众至今未完成入户水龙头、水表安装,项目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三、整改目标

20181120日前协调龙头镇人民政府督促项目受益群众及时完成入户水龙头、水表安装工作,使项目及时发挥效益。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柳城县水利局供水站

责任人:供水站站长杨连喜

联系方式:0772-7611410

五、整改措施

120187-10月,协调龙头镇政府督促项目受益群众及时完成入户水龙头、水表安装工作。

2201810-11月项目进入试运行,责成施工单位在项目试运行阶段做好项目质保工作,对项目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20181120日前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六、整改回应机制

1整改的公开采取现场座谈会及张贴公示的方式在整改完成后均以公示的形式在水利局公告栏、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www.liucheng.gov.cn/zwgk、村屯公开栏张贴公式并召开当地政府、村委代表座谈会反馈整改成效以接受群众监督。

2、整改公开内容:整改调查材料、整改方案。

3、监督电话:0772-7612218



                                    柳城县水利局

                                   201876


返回 柳州市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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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水利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6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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