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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住建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7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

柳城县住建局对2017年度第27项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柳城县住建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7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整改事项

27“听家人说到柳州市柳城县城建部门办理买房子业务流程复杂。

调查情况

县房地产管理所工作人员谢小玲201865日到房产所办证大厅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知悉,反馈情况不属实。房产所于2017年对所有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进行了梳理、简化并公示上墙,并明确了咨询回复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业务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特殊群众及企业开辟绝色通道。要求在自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必须办结;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事群众业务咨询、回复。

整改目标

严格按办证时限要求完成证件办理;严格执行“一次清、一口清”避免申请人因为办一件事多次往返;实行书面告知方式,对申请事项的事前、事后事项均采用书面“清单”告知方式。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房产所

责任人:方哲

联系方式0772-7615928

整改措施

1.严格实行材料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

2.设立了群众意见箱,由房管所办公室负责管理,每天下班前检查一次,发现群众提交意见建议,立即跟房管所主要领导汇报,做到1个工作日对提交意见建议的群众进行解释答复,并进行回访机制。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县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7612213

整改公开内容:1.调查报告;2.整改方案;3.整改成效。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12345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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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住建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7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 2018-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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