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住建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7项的整改方案
信息来源:柳州市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8-07-25 17:19 【字体:小中大】
柳城县住建局对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第27项的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及整改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第27项:“听家人说到柳州市柳城县城建部门办理买房子业务流程复杂。”
二、调查情况
县房地产管理所工作人员谢小玲2018年6月5日到房产所办证大厅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知悉,反馈情况不属实。房产所于2017年对所有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进行了梳理、简化并公示上墙,并明确了咨询回复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业务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特殊群众及企业开辟绝色通道。要求在自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必须办结;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事群众业务咨询、回复。
三、整改目标
严格按办证时限要求完成证件办理;严格执行“一次清、一口清”避免申请人因为办一件事多次往返;实行书面告知方式,对申请事项的事前、事后事项均采用书面“清单”告知方式。
四、整改主体
责任科室:房产所
责任人:方哲
联系方式:0772-7615928
五、整改措施
1.严格实行材料一次性告知,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
2.设立了群众意见箱,由房管所办公室负责管理,每天下班前检查一次,发现群众提交意见建议,立即跟房管所主要领导汇报,做到1个工作日对提交意见建议的群众进行解释答复,并进行回访机制。
六、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公开方式:县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
监督投诉电话:0772-7612213
整改公开内容:1.调查报告;2.整改方案;3.整改成效。
群众反馈、监督投诉渠道:12345
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