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柳州市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7-07-07 10:54 【字体:小中大】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保障专责小组、市国资委、市属各国有集团公司: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大国有集团公司的决定》(柳委〔2016〕248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广西柳州市北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柳委〔2016〕321号)精神,市属原各国有公司均并入各集团公司,为保持各集团公司定点扶贫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依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柳州市厅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及帮扶贫困村安排表》(柳办〔2015〕27号)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市本级单位(第二批)定点帮扶贫困村及市内区县结对帮扶安排的通知》(柳办〔2016〕11号)安排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调整和明确市属各国有集团公司定点帮扶贫困村安排(详见附件)。请市属各集团公司按照柳办〔2015〕27号文件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职责统筹协调集团内部各方面力量,抓好定点帮扶贫困村各项工作的落实。请市国资委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等12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4号)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集团公司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考核工作。
附件:“十三五”时期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定点帮扶贫困村安排表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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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7-07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