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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地157宗约1.5万亩

信息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日期:2024-01-10 09:00 【字体:

1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2023年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综合评价于日前结束,14个设区市中,国家和自治区两级园区累计完成157宗总计1.49万亩“标准地”供应,占新增工业用地供应总宗数的57.72%,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7.74亿元。

2019年8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柳州市先行开展了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我区在南宁、桂林、钦州、贵港、百色5个设区市推进第二批“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2023年是全面落地实施“标准地”改革的第一年,各地通过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用地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土地要素精准高效配置。目前两级园区累计完成307项区域评估事项,间接为入园企业节约超过5000万元的前期投入,提升了用地企业满意度,助力产业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

统计显示,从2019年改革试点开始到2023年5年间,广西已累计出让“标准地”411宗共3.5万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6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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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是指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附带规划指标、经济指标、环境指标、能耗指标、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指标等一系列标准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指导意见,2024年底,国家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按“标准地”供应的比例不低于70%;到2025年底,两级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全部按“标准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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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地157宗约1.5万亩

信息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日期: 2024-01-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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