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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交流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推进会

信息来源:龙城法苑 发布日期:2024-01-12 18:44 【字体:

1月12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交流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推进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练志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及其他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关宇主持。

会上,各县、区法院就本院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及如何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华胜总结了2023年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源治理以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指出发展“枫桥经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度和远度的要求。

练志林总结分析了全市诉源治理工作开展的情况,高度肯定了两级法院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发挥司法能动性,促推我市诉源治理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对两级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和具体的要求。

练志林强调,新时代“枫桥经验”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法院系统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从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夯实基础等方面细化落实,拧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链条,努力交出一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柳州法院答卷。

曾艳概括了全市法院过去一年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及开展“示范人民法庭”取得的成绩,对新的一年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走深走实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好“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示范创建等方面作出了指示和明确要求。

曾艳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破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难题,开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局面。


中院全体员额法官,各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立案庭、人民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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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交流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推进会

信息来源:龙城法苑

发布日期: 2024-01-1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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