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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偷倒建筑垃圾,阳和城管人性化执法清理教育两不误

信息来源:柳州城管 发布日期:2023-04-11 11:08 【字体:

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北部分局(以下简称“北部分局”)查获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知错后,主动提出清理乱倒点附近所有的无主建筑垃圾,北部分局对其首为不罚,通过人性化处理,当事人得到深刻教训,建筑垃圾也得到及时清理。

违法现场

314日下午,北部分局的执法队员巡查至和顺路时,发现一辆“高顶棚”的驾驶员正在丢弃建筑垃圾,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这些建筑垃圾均用编织袋装好,地上已经丢弃了2袋,车上还装着9袋,当事人刘某承认,这些垃圾是其拆除自家卫生间后产生的,因为数量少,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又听说阳和这边“地广人稀”,不容易被发现,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拉到此处倾倒。经测量得知,运输建筑垃圾数量约0.18立方米。

依据《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偷拉乱倒了,并表示愿意连同周边的建筑垃圾一同清理干净。320日,刘某雇请1台钩机和1辆“绿皮车”将东部片区无主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且为初犯,并且主动清理建筑垃圾,结合首为不罚的要求,北部分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当事人主动清理建筑垃圾

对于偷拉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广大群众如果发现“野马车”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可通过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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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柳州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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