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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调解暖人心 化解争议促和谐

信息来源:鱼峰法治 发布日期:2024-02-01 19:39 【字体:

近日,在鱼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调解下,成功化解了一件规划类行政争议案件。

2023年12月,鱼峰区城管执法局接到关于自建房危房排查的投诉件,排查中发现荣军路一区的一处两层砖混结构房屋涉嫌违法建设,遂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中,由于无法查找到涉案房屋的建设人、管理人、使用人,城管执法局采用无主公告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通知涉案房屋的相关人员到城管执法局接受调查。因在规定的期限内无人到执法局接受调查,执法局在征询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意见后,依法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张贴于涉案房屋处,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涉案的违法建筑。

当事人看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认为涉案房屋有《乡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郊区建筑执照》等相关证据材料不应认定为违法建筑于是向鱼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城管执法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鱼峰区行政复议办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发现城管执法局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前,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公告期限较短,且案件调查不深入,未能及时查找到房主并及时沟通取证,认定事实及行政执法程序均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建议城管执法局主动撤回《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同时,也向行政复议申请人建议城管执法局主动撤回《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其能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申请人表示认同复议调解建议。

3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鱼峰区行政复议办的调解下,城管执法局向申请人送达《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当事人向行政复议办递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办向双方送达《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在鱼峰区行政复议办的调解下顺利化解。

本次行政争议的成功化解,体现了城管执法局转变行政执法的理念,积极参与行政调解,发挥了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彰显了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对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率,缓和官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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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鱼峰法治

发布日期: 2024-02-01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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