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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入矫“第一课”,柳江区司法局助力社区矫正对象迈好重塑人生“第一步”

信息来源:法治柳江 发布日期:2024-02-22 16:09 【字体:

为强化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法纪观念和服刑在矫意识,提高监管教育质效,积极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柳江区司法局联合柳州市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初始化教育的重要性,通过组织开展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团辅,上好入矫思想法纪教育“第一课”。

活动开始,柳江区司法局局长助理苏警官向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讲解社区矫正的概念及监督管理要求,通过对比监狱服刑与社区矫正区别,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做到知己、知戒、知恩,要从“要我改造”转变为“我要改造”,自觉地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督管理规定,早日回归社会。

活动中,由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情绪测试,从产生焦虑原因、自我强迫心理、人际关系敏感、社交恐惧表现等多方面帮助矫正对象正面了解自身心理状态,并通过互动为矫正对象打造轻松愉快的氛围,使他们积极倾诉自身困扰,缓解负面情绪。帮助其改善错误认知、消除心理障碍、正确审视过去,舒缓焦虑心理,为矫正对象今后接受社区矫正建立了健康稳固的心理防线,对其以端正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最后,在社工老师的带领下,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与测试,巩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

入矫教育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规范社区矫正秩序的基础。下一步,柳江区司法局联合柳州市星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将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在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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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法治柳江

发布日期: 2024-02-2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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