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招牌”从何而来?
——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观察与思考之一
信息来源: 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20-06-24 16:04 【字体:小中大】
开篇语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块闪亮的“金字招牌”。
柳州是国务院1994年1月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一般史迹型城市,主要以分散在城内各处的文物古迹来体现历史传统。近年来,柳州努力增加名城保护载体,不断提升名城内涵,并稳步推进《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进程,名城保护取得一定效果。
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将就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为此,《柳州日报》推出“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观察与思考”系列报道,全方位展现柳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源优势、保护困境以及保护工作进展,让读者更好地了解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共同参与到柳州历史文脉的传承保护工作中来。
白莲洞、鲤鱼嘴、柳侯祠、东门城楼、摩崖石刻……
这些如珍珠般散落在柳州城内各处的历史文化遗存,见证了这片土地的万年沧海桑田,承载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人文积淀,滋养着古往今来的生生不息。
目前,全国共有13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柳州便是其中一座。
“金字招牌”背后有哪些硬核资源?近些年我市在守护招牌的过程中有什么经验?本篇报道对此进行关注。
历史文蕴滋养城市根脉
一座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的根脉所在、特质源起。
柳州的根脉,可以追溯到7万年前,彼时,“柳江人”在此有意识地用石头打造了第一件工具。随后,“白莲洞人”“大龙潭人”“都乐人”“兰家村人”等古人类依次在柳州繁衍生息,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史前文化。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古人类学家吴汝康曾说:“柳州是原始人类的重要遗址。”
柳州以城市形象载入中华史册,始于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而柳州之名,则始于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
承盛唐之风,一位贤才的到来,让这片百越文身之地,逐渐绽放文化华彩。柳宗元,在任柳州刺史期间修孔庙、凿水井、办学堂、力开荒……将自己的满腔抱负化为造福一方的实绩,成为后世柳州人心中最尊崇的“老市长”。
此后,柳州人才辈出,明代的“柳州八贤”、清代的台湾知府杨廷理,均流芳后世。
独特的地理历史环境,催生多民族聚居格局。在2100多年的风雨兴衰中,柳州各少数民族往来交融,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孕育了开明开放的精神。
唐至明清时期,依托良好的水运条件,柳州客商云集、货物往来,“桂中商埠”的美誉日渐扬名,激活实业的一江春水。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央在柳州部署工业建设十大项目,重工业由此奠基。而今,柳州已是西南工业重镇,其工业历史脉络,也成为我国工业发展演化的缩影。
此外,在烽火连天的抗战时期,柳州涌现出一批仁人志士,多处抗战遗址见证着那段不能忘却的历史。
历经波折更需倍加珍惜
然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荣誉加身的柳州,并非一帆风顺。
曾一度被通报批评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有了“金字招牌”,不代表可以躺在老祖宗留下的丰厚“家底”上高枕无忧,更得久久为功、下足绣花功夫守护好这块招牌。
2011年6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检查组对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力度不足、文物保护机构有待健全等问题提出意见。2012年11月,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通报批评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不力。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予以高度重视,委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开展专项调研。2013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议,提出要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协调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开发建设和群众生活需求之间的关系,并提出六大方面的建议。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我市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2013年结合整改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名城保护的日常工作;成立柳州市文物局,在规划部门增加名城保护科,名城保护的组织管理机构体系逐步完善。同时,我市不断完善保护规划,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积极开展一系列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发掘、认定和保护工作。2014年,我市通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检查组的整改复查。
近年来,我市相继公布了5批共64处历史建筑,重点对东门历史文化街区、曙光西路历史文化街区开展保护整治,改善了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和人居环境。
今年,我市将《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列为主要立法项目之一,本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其进行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