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政办发〔2017〕31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3-27 17:14 【字体:小中大】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鱼峰区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鱼峰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柳州市2017年度地质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鱼峰区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及2017年鱼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16年汛前至9月份我区开展了辖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 大排查工作。排查范围涉及辖区内7个街道办事处、57个社区,覆盖面达100%。发放明白避险卡2845份;填写易发区防灾工作明白卡50份。鱼峰辖区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20起,灾害类型均为山体崩塌。由于我区工作部署到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防范,落实责任,快速反应到位,应急机制到位,群测群防到位,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鱼峰辖区内虽未发生较大地质灾害事件,但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仍然存在,如:灯台山、葫芦山一带存在危石崩塌、柳石路沿线存在崩塌隐患等。以上地质灾害或隐患主要特点为:突发性强,预防难度大,地质灾害的形成与修路、建房、削坡等人类建设工程活动密切相关,在大风降雨等自然因素影响下易导致灾害发生。根据历年来我区地质灾害发生规律,预测2017年我区地质灾害的发生类型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同时应警惕因连续强降雨形成泥石流的可能。
二、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
(一)重点防范期
预计2017年柳州全市年平均气温20.0~21.0℃, 较常年略偏高(常年平均值19.7℃);年总降水量1500~2000毫米,较常年略偏多(常年平均值1548毫米);2017年总降水量1625毫米,与常年相比属正常年份。
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5~9月份),期间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常常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和岩溶预发区全年均有可能会诱发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也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
(二)重点防治区
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我区柳石路一带为重点防治区域。
1.鱼峰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柳石路一带域内。主要防治措施:
(1)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动采取工程措施;
(2)发放明白卡,拍照、记录存档,上报市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
(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2.鱼峰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文慧桥下方的凉亭处一带。主要防治措施:
(1)禁止区内居民、企事业单位、个人嬉耍游玩行为;
(2)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治理。
(三)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多、分布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分布在柳石路一带。通过地质灾害调查和排查,确定我区2017年度市级重点防治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15处(详见附件)。灾害点所在片区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社区要特别注意防范,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切实落实好防治措施。
三、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及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将与各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社区之间层层签订防灾责任状,将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明确责任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农林水利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程项目要求,通力配合,互通情报,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公路沿线居民区、矿山、学校、旅游区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防灾合力。
(二)加强隐患排查,认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国土鱼峰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和区农林水利局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核查,特别是加强对山边河边、低洼地带、农村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矿山及强降雨、江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居民点、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居住地、学校、医院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排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稳定性等实际情况,提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监测责任单位、防灾措施等,全面落实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各项工作制度。
(三)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所在街道办事处、学校、医院、企业要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及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有关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地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按高标准 “十有县(区)”标准,创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城区
巩固和完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灾害点防灾监测人员,并对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与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于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街道要做到及时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及时组织避让,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要按照“十有县(区)”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以有机构、有人员、有预案、有巡查、有监测和有经费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增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全面创建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在我辖区已获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基础上,全面创建新的“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预警、有监测、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高标准“十有县”。我区将认真对照“十有县”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巩固成功做法,加强完善薄弱环节,努力推进鱼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着力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实效
国土、气象、水文已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我们要不断完善和充分利用已开发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储存、分析工作,结合气象、水文预报信息,构建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地区和可能性做出预测预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预测预报信息,建立起具有鱼峰特色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方法,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确保每条信息及时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监测人,为预防地质灾害争取时间。
(六)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柳州市2017年度地质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严格实行地质灾害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和城市、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
(七)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区财政局、各街道要将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区财政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各街道要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列出具体治理时间表,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承担。
(八)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街道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 “6.25土地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助、减灾等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力。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鱼峰区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