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8-10-09 17:34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文新广局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申请材料 | 可容缺受理材料 |
1 | 对文物的认定和定级 | 1.文物认定或定级申请书 | 1.认定对象来源说明书 |
2.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 | |||
3.认定对象来源说明书 | |||
2 | 从事出版物发行的单位、个人年度核验 | 1.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 1.发行单位的自查报告 |
2.发行单位的自查报告 | |||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 |||
4.《营业执照》(副本) | |||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资企业须提供) | |||
6.备案回执(非必要,外资企业须提供) | |||
3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审核 | 1.设置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批准文件和申请迁建的理由 | |
2.城市规划部门的意见 | |||
3.当地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
4.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技术评估报告 | |||
4 |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有线)审核 | 1.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及覆盖情况、传送内容(应写明具体频道、节目名称)、传送范围、技术手段(数字传输或模拟传输)、传送方式(节目传输或接入服务)等内容的说明 | 1.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方案 |
2.申办机构基本情况 | |||
3.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申请表 | |||
4.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 |||
5.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 |||
6.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方案 | |||
7.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证明 | |||
5 |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无线) |
1.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法人资格复印件 | 1.拟采用的传输覆盖方式、范围、服务区域和节目内容 |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
3.拟采用的传输覆盖方式、范围、服务区域和节目内容 | |||
4.技术方案和技术安全保障机制 | |||
5.资金保障及来源 | |||
6.合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传输方式、传输范围的证明 | |||
7.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开展业务的文件 | |||
6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核--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审核 |
1.申请书 | |
2.拟变更的台名、台标、呼号及其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 |||
3.国务院关于变更行政区划的批准文件 | |||
7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核——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节目套数审核 |
1.申请书 | 1.筹备计划 |
2.可行性报告 | |||
3.筹备计划 | |||
8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核--- 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
1.申请书 | 1.筹备计划 |
2.可行性报告 | |||
3.筹备计划 | |||
4.对技术参数的使用建议,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 | |||
5.合作合同 | |||
9 |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 | 1.《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 | |
10 | 博物馆陈列展览的备案 | 1.备案申请书 | 1.陈列大纲 |
2.陈列大纲 | |||
11 | 博物馆年检 | 1.上一年度工作报告 | |
12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 1.申请人申请书 | 1.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后的文物保护具体措施 |
2.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的产权证 | |||
3.转让、抵押合同或协议 | |||
4.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后的文物保护具体措施 | |||
13 | 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评审 | 1.申请报告 | 1.项目申报录像片及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辅助材料 |
2.项目申报书 | |||
3.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 | |||
4.已正式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件 | |||
5.项目申报录像片及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辅助材料 | |||
14 | 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 | 1.申请报告 | 1.传承人申报录像片及辅助资料 |
2.传承人推荐表 | |||
3.传承人申报录像片及辅助资料 | |||
4.已正式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文件 | |||
15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 | 1.申请报告 |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 |||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 |||
4.主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 |||
5.办公场地证明 | |||
6.工商营业执照 | |||
7.所有股东身份证 | |||
8.无外资承诺书 |
咨询电话:0772-266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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