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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7-01-10 11:27 【字体: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农为目标,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治农资市场秩序为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过去一年中,我局全体干部忠于职守,依法行政,未发生任何诉讼案件,未发现干部职工有违法违纪现象。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有: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2号)》和《关于印发<2016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6〕3号)的要求,制定落实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问题,明确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及主要措施;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制定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全年没有代政府草拟或自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柳政办发〔2015〕66号)的要求,我局聘请了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的廖庆兰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在人员和经费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现依法行政。我局完善了《柳州市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等一系列相关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6〕10号)、《柳州市农业局2016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柳州市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柳州市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绿盾行动”暨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对农药、肥料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全市完成肥料样品抽检60个,其中市场抽检,完成50个,质量跟踪肥料抽检完成2个,配方肥抽检完成8个;完成农药抽样90个,其中农药产品质量抽样完成30个,“绿盾行动”农药隐形成分抽样完成60个;农药产品质量抽样样品已全部送检,完成了全年所有的抽样任务,农药隐形成分抽样目前已在市农业执法支队汇总,计划11月底送检。监督抽检工作完成后,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将公布抽查结果,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立案查处和必要的销毁处理,责令违规单位进行整改。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按照《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其中参公编制12人,其他事业编制2人,已退休、转岗、没有具体从事执法工作以及其他不在职在岗的持证人员4人。并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情况统计汇总表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按时报送至市法制办。

2、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柳政法制〔2016〕2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情况如下:

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已结案的案件共26起(其中:种子案件6起,农药案件19起,肥料案件1起),无行政强制措施案和行政强制执行案。从检查情况看:一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是以市农业局的名义实施,严格在法定的职权内和管辖范围内实施,确保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是对举报及查获的案件违法事实和情节都认真进行取证核实,做到违法事实认定准确,证据确凿,使用法律得当,处罚的种类和额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和程序规定实施,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四是案卷制作符合要求,种类行政执法案卷按照统一格式制作,一案一卷,装订归档,统一管理。总的来说,我单位的案卷质量较高,特别是行政处罚案卷,2013、2014、2015年连续三年荣获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我单位2015年的农业执法案卷(柳农〔农药〕罚〔2015〕1号)同时荣获全国优秀案卷和优秀文书殊荣。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办函〔2016〕61号)的要求,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各县报送案卷共12卷,推选优秀案卷2卷。

3、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桂政办发〔2015〕85号),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我局有健全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凡是重大的、涉及面广、对社会有普遍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法律顾问都会主动出庭应诉。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根据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完善我局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能力建设,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制订有健全的行政复议制度,做到了重大复杂案件经过集体讨论,符合听证条件的组织召开听证会,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调解力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2016年未接到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七、落实法制教育培训。我局制定并严格实施年度学法计划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今年的执法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培训与交流相结合、学习法律知识与传授专业知识相结合的方法。今年我们派员参加农业部、农业厅等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法律业务培训班五期10多人次;并拟在12月再举办一期执法人员培训班。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报送工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宣传工作,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工作及时跟进,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其中,在市级以上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药网上报道2次。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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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1-1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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