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11-18 10:40 【字体:小中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陈武主席在《广西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精神,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保障汽车供应链稳定,切实帮助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解决用工紧缺问题,降低招聘用工成本,我局草拟了《柳州市2020年下半年汽车产业用工补贴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及要求,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措施文件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5日。
二、 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市工信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夏昕,0772-2811240
邮箱:qck2811240@163.com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405汽车工业科,545006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8日
文件全文:
柳州市2020年下半年汽车产业用工补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陈武主席在《广西汽车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精神,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保障汽车供应链稳定,切实帮助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解决用工紧缺问题,降低招聘用工成本,进一步提高地产车产量和本地配套率,助力我市汽车工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纳入柳州市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汽车及零部件规上工业企业。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一)招工补贴。对企业开展社会招聘所增加的差旅等招聘成本进行补贴。
1、补贴条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及以上的;
2、补贴标准: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3、申报材料:企业应提交申请表、企业新招用员工花名册及劳动合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等;
(二)适岗补贴。对企业新增用工成本进行补贴。
1、补贴条件: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及以上的;
2、补贴标准:按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每人可享受500元/月适岗补贴,当月工作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3、申报材料:企业应提交申请表、企业新招用员工花名册及劳动合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对已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3号)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本方案补贴。
三、其他
(一)资金来源:从2021年市财政预算中列支。
(二)本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