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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0-06-29 18:20 【字体:

尊敬的XXX代表

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第7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了提升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10月19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了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0%以上行政村及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组为目标,以推动分类减量先行、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健全运行管护制度等为主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上述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我市相关单位针对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启动了下列工作:

一、推行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于今年年初制定了《2020年度柳州市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植保技术,提高防治效果和农业利用率,减少农药用量,实现化肥农业使用量零增长;通过对休闲农业示范点实施垃圾分类指导,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业生产清洁,农村田园洁净,休闲农业示范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进一步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另外,我市于2019年5月印发了《柳州市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指标体系(试行)》,其中一项建设指标内容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农户比例”,下一步,我市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各县(区)开展示范村申报工作,进一步促进农村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

二、实施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2018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清洁乡村”巩固行动,以农村垃圾治理为重点,按照“县有场、乡有站、村有点、屯有箱、户有桶”的目标和“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安排,我市共承担15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其中,鹿寨县3个、融安县5个、三江县1个共计9个村屯计划建设垃圾转运站,三江县2个村屯计划建设生活垃圾焖化炉,柳江区4个任务计划利用上级补助资金购买垃圾转运设备。另外,为响应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政策,融水县2020年申请的村级垃圾转运站已获立项批复,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实施建设。

三、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根据《广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年)》的文件精神,我市需规划建设3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其中,拟在鹿寨县、融安县建设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在三江县建设1座生活垃圾气化发电项目,通过垃圾焚烧发电的方式,逐步缓解市辖五县垃圾处理的困境,进一步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农村垃圾面源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四、将城乡一体化纳入环卫“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前,我市正在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柳州市“十四五”环卫专项规划》,在规划中单独编写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统筹规划章节,规划中提出了对农村地区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设置和建设要求,如“距离镇(街)城区5 公里以下的农村区域,纳入城区转运站的服务范围;距离镇(街)城区5 公里以上的农村区域,宜在农村区域选址设置小型转运站,服务区域为2—5 公里范围以内的周边农村”。此外,针对县处理、片区处理覆盖不到的村庄和人口规模较小分布较分散的自然屯,规划建设简易、符合卫生消毒要求的屯级处理设施,采取“户收集——村屯就近就地处理”模式。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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