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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0-07-10 18:00 【字体:

尊敬的XXX委员:

在柳州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柳州废旧家具回收处理机制建设的建议》(第15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国对大件垃圾出台的相关规定及我市的相关规定、收运处理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住房装修、搬迁过程中,居民家具更新快、数量多,无人处理、随地丢弃现象严重,大件家具垃圾常常堆积如山,如何处理废旧家具就成为了一个棘手问题,我国迄今为止并无针对大件垃圾管理出台的法律法规,1993年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规定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不得随意投放。

另外柳州市也暂未出台有关大件垃圾处理利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清理零星建筑垃圾、废弃旧家具类案件处置办法〉的通知》(柳城管委办〔2015〕103号)中《柳州市清理零星建筑垃圾、废旧家具类案件处置办法》规定:“对单位及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内丢弃的旧家具由单位、物业公司自行联系有资质的清扫或清运服务企业公司上门搬运收集至规定的存放点;针对‘三无’小区里的‘无主’旧家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城区街道、社区协商有资质的清扫或清运服务企业公司实施有偿服务,清运至规定存放点,对旧家具进行拆解分类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暂时积存堆放,下一步待市里统一处理”。各城区政府对废旧家具处理投入专项经费,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另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明确创城期间小区垃圾清运方式的通告〉的通知》(柳城管委办〔2020〕30号)中“一、关于小区废旧家具的处理”明确“各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参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时有效收集清运无主的废弃旧家具,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加大对市区乱丢弃废旧家具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市区乱丢弃废旧家具现象,确保市容市貌整洁、美化”。

二、大件垃圾处理中心的规划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城市固废处理体系,提升全市固废综合管理水平,形成与柳州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固体废物处理模式”,我市在2017年,启动了立冲沟静脉产业园项目,静脉产业园作为柳州市以固废处理为主要任务的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规划中设置了垃圾分拣及大件垃圾拆解资源回收处理中心(处理内容包含大件废弃家具),处理规模为150 t/d,占地面积约31281平方米,投资约为0.9亿元。主要工艺为对大件家电、家具垃圾进行拆解、分类,可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柳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业主,计划在2023年启动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届时将综合考虑处理需求、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等因素,力争做到工艺先进、处置有效,并充分考虑与园区内其他项目在能量、物质等方面的协同,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目前,该项目还处于项目前期规划中,我局将督促市水务集团将项目落地,促使柳州市大件垃圾能得到有效规范处置,做牢、做实我市“山清水秀地干净”的金字招牌,为建设美丽柳州打下坚实基础。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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