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

行政处理决定书

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04 15:00 【字体:


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1

姓名:陈鸣,性别:女,年龄:44

公民身份证号:450202********0625

联系电话:136****5968

住址:柳州市城中区小南路后街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青云路南一巷8XX单元X-X房屋一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城中区小南路后街77-2-3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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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2

姓名:练悦,性别:女,年龄:31

公民身份证号:450202********0628

联系电话:156****0324

住址:柳州市城中区青云路南三巷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公园路72号星河大厦XX-X号房屋一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城中区小南路后街77-2-1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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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3

姓名:范雪,性别:女,年龄:48

公民身份证号:450203********0041

联系电话:186****9018

住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罗池路黄竹巷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柳邕路218号一区XX号、箭盘路36号之一盛天悦景台XX-X房屋两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城中区罗池路黄竹巷122-1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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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4

姓名:陈圣婷,性别:女,年龄:36

公民身份证号:450204********0344

联系电话:137****3878

住址:柳州市柳南区河南新村中区XX单元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胜利路5-1号金沙苑XX单元X-X号房屋一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城中区曙光东路1961-1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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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5

姓名:罗丹,性别:男,年龄:39

公民身份证号:450202********0618

联系电话:136****9521

住址:柳州市柳州市城中区青云路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飞鹅路198XX单元X-X、福馨路1号祥源大地XX-X房屋二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城中区青云路712-34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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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6

姓名:王彤,性别:男,年龄:49

公民身份证号:450202********0314

联系电话:139****7112

住址:柳州市柳北区北站路132X单元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春风路16号温馨花园XX-X房屋一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城中区小南路后街77-5-2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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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7

姓名:唐友龙,性别:男,年龄:35

公民身份证号:450204********0317

联系电话:137****1435

住址:柳州市柳南区河南新村中区XX单元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公园路68号金运来大厦X-X房屋一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柳南区谷埠路大同巷二里411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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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8

姓名:卢格,性别:男,年龄:50

公民身份证号:452228********003X

联系电话:139****3554

住址:柳州市城中区罗池路黄竹巷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罗池路黄竹巷X号、八一路西一巷2XX单元X-X号、箭盘路36号之一盛天悦景台XX-X房屋三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城中区罗池路黄竹巷121-32-2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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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

编号:LJCL2024009

姓名:杨健林,性别:男,年龄:38

公民身份证号:450202********0315

联系电话:134****8706

住址:柳州市城中区龙城路2XX单元X

经查,你本人名下有位于柳州市古亭大道南二号恒大城XX-X房屋一套,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租赁期内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本单位决定对你上述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决定:

终止住房保障待遇资格,收回柳州市城中区小南路后街77-1-2号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有住房),限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前往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办理腾退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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