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公示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5-25 10:40 浏览量: 【字体: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度社会评价

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项研究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度中期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

调查报告

一、整改事项

意见建议编号120210020900019由于之前的猪肉价格比较贵的问题,后面桂林米粉从之前的五块六块涨到七块七块五,但是现在的猪肉已经降价到十几块一斤了,希望米粉也能跟着降回六块或六块五都可以,毕竟米粉店的主要食材都是猪肉。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2241822

调查人员: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竞科周剑、张云明、黄志军、蒋伟林。

三、调查地点

柳州市城中区、柳北区。

四、调查对象

柳州市米粉经营户。

、调查方式及结果

调查结果:我国对市场商品价格监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猪肉、米粉、桂林米粉均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其价格由经营者成本、服务和竞争情况决定。对市场调节价商品的价格,只有在出现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时,市场监管部门才实施行政干预。根据我局对我市猪肉、米粉、桂林米粉经营状况的调查,整个市场未发现囤积居奇和联合哄抬价格的情况发生,也未接到此方面的举报反映。因此,我局认为目前在猪肉价格下降的情况下,米粉价格没有下降,属于市场行为,政府部门无法律依据去干预市场正常的定价行为。

、工作计划

(一)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密切联系发改、商务等部门,及时了解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动态和供应情况,适时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在保供应、保价格、稳秩序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宣传与持续关注群众反映上述领域比较集中的问题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价格政策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度,按照我局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四)积极受理价费投诉,妥善处理价费矛盾。确保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处理涉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专人及时解答跟踪处理。


2021年度第111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

调查报告

一、整改事项

111项(意见建议编号120210020800070)“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制造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融入去RCEP。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22425

调查人员:祯祯

、调查对象

RCEP项目

、调查方式及结果

   通过查阅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办201939)及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白皮书的通知

该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不属于我局职能。

(一)根据我局“三定”方案(见附件),我局没有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制造业、科技创新均不属于我局职能。

(二)在2022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白皮书中第210项“务实对接RCEP”目标任务,牵头单位为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为配合单位,所列的三项具体落实措施“1.编印《RCEP规则知识产权合规指引》。2.举办面向RCEP国家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CT)培训班。3.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均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层面工作,该工作未将柳州市列入创建范围。

五、工作计划

1.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启动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2.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柳州市贯彻落实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分工表》;

3.建立健全我市知识产权政策激励体系,推动市政府审议通过《柳州市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办法(试行)》;

4.结合我市“企业服务年”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出台《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柳州市宣传活动方案》,牵头组织市委宣传部等10个部门开展启动仪式、揭牌“柳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等“7个1”系列宣传活动;

5.围绕打造一批知识产权标杆企业和发展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组织开展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广西知识产权“十百千”人才申报和柳州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遴选等工作。


2021年度第216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

整改调查报告

一、整改事项

第216项(0120210020900097):“柳州市柳北区市区罐装煤气质量不好价格又贵要一百二十八一罐给的量又不够,希望政府部门监督到位。”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22年4月24日

调查人员: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张耀平、何涛,质量监管科肖褀;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管股周腾飞、覃欣华;柳州市计量技术测试研究所衡器室龙峰、陈荣华。

三、调查地点

位于柳北区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柳州市澳华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长塘乡柳洛公路南面),云南中石化燃气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三合路189号)。

四、调查对象

柳州市澳华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石化燃气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五、调查方式及结果

针对罐装煤气(瓶装液化石油气)量不够和质量方面:

调查结果:不属实。

柳州市、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和柳州市计量技术测试研究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定人员,对位于柳北区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柳州市澳华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中石化燃气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充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监督抽查(位于柳北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共3家,其中柳州市柳煤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已停产)。经检验,以上两家充装站充装的各一个批次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均合格。经过此次调查暂时没有发现“量不足”的问题。

我局2021年对柳北区灌装煤气销售的企业“柳州市澳华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监督抽查,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详见附件)为合格,不存在质量不好问题。

六、工作计划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瓶装液化石油气纳入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随机抽查),下一步将继续强化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对液化石油气的监督抽查力度,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乐、养、学、用”等方面,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制定2022年产品质量柳州监督抽查计划。

2021年度第308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

整改调查报告

一、整改事项

308120210021100056希望柳州市有关部门多去拜访和关心小微企业。

二、调查时间及人员

调查时间:2022317329

调查人员:谭艳、杨韵恒、王文岑

三、调查地点

柳东路220号柳州螺蛳粉电子商务产业园、葡萄山路9号沪桂集团

四、调查对象

柳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员企业、柳州市螺蛳粉产业发展党建联盟成员单位

、调查方式及结果

在对柳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柳州市螺蛳粉产业发展党建联盟开展走访座谈、政策宣讲时,对第308项意见建议进行调查,到场企业表示对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表示认可,暂时没有发现此类问题在之后的整改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提高这方面的重视力度,加强服务指导,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结合日常工作、企业服务年等活动,开展指导帮扶。

(二)不定期对柳州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柳南食品安全行业协会等进行联系走访,并为行业、企业开展相关问题咨询、业务培训等指导服务工作。

(三)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站作用,在“小个专”领域开展“一所一站”和“百站联千企”结对帮扶行动,了解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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