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柳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01 16:32 浏览量: 【字体:

建议内容:

一、事由

绿色金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关键支撑。2022 年10 月,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目前,作为全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之一,我市绿色金融发展迅速,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22 年6 月末, 柳州市绿色贷款余额290.88 亿元, 较年初增长28.43%。

但在调研中,我市绿色金融发展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政策协调统筹不够。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侧重点、协调度不同,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不够顺畅,对绿色金融的重视、了解、推进程度不一致,对绿色项目的认定标准与口径存在差异,导致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的操作难度加大。二是市场建设不够完善,服务不足。集中体现为缺乏高效的环保信息共享机制、绿色专营机构带头作用不足、第三方机构服务不够丰富。三是绿色金融供给不足,产品不够丰富。金融机构仍普遍通过传统的信贷理念和模式对绿色企业和项目进行经营管理,或是仅在利率、期限、抵押物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在专门针对绿色环保产业特点和差异性设计个性化金融产品等创新发展方面仍有待加强。四是正向激励机制不足,积极性不高。与绿色金融发展相配套的激励措施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奖补标准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相关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缺乏明细具体的指导,导致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难以充分享受到绿色金融激励,制约了积极性。

二、建议

(一)完善地方绿色标准,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管控

从以污染防治和资源节约转向以碳中和,作为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内容的主要目标及约束条件。加强向低碳项目倾斜,明确支持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目标,实现绿色金融标准与碳排放标准的有效对接。根据“双碳”要求进一步明确界定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标准。因地制宜地规定绿色金融产品分类、服务范围、融资发行、披露框架、统计口径等方面标准,指导金融机构精准识绿,解决“伪绿”、“漂绿”的问题,引导金融机构绿色投向,建立预警机制,防止金融风险。

(二)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提升第三方机构专业服务

优化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推动建立发改、生态、监管、金融机构、企业的绿色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绿色信息服务平台网络。对绿色专营机构在产品创新、制度建设、贷款投放等方面系统性进行人才配置和业务推进。培育引入第三方机构,从环保咨询、ESG 评估、绿色认证、信用评级、审计核算、信息披露、税务管理、碳账户建设等方面提供专业性服务。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更多环境治理、绿色转型的金融产品。在绿色信贷方面,对质押、增信方式进行创新,加强权益类绿色产品质押力度,开发绿色供应链和绿色零售型金融产品。在绿色债券方面,推动发展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开发绿色ABS 和碳中和债券。在绿色保险方面,持续创新“增绿”、“防灾”、“减污”、“降碳”的保险产品。在碳交易产品方面,立足广西林多向海的优势,积极开发林业碳汇、海洋碳汇、湿地碳汇等金融产品。

(四)加强正向激励机制

积极制定落实与绿色金融发展相配套的财政、税收、货币、担保、采购、监管等激励奖补措施,细化实施细则,并加以宣传。财政政策方面,设立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绿色产业基金和贴息资金,通过直接拨款、减税降费、财政贴息、担保补贴、应急转贷、奖励补助等方式为绿色金融机构、绿色企业以及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在货币政策方面,要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可以利用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进行绿色金融市场调控。在监管政策方面,对于环境信息评价靠前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给予倾斜和奖励。。

承办单位:柳州市财政局

办理答复情况: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号提案的答复

XXX:

你们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第1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获批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城市以来,柳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发展,抢抓政策机遇,谋划金融改革,积极创建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城,主要金融指标稳步攀升。多措并举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取得扎实成效。

一、完善地方绿色金融建设机制

(一)成立柳州市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任副组长,24个部委办局参与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领导小组,推进柳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和全市绿色金融发展。

(二)柳州市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并结合实际出台实施了《柳州市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柳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柳州市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绿色金融专营机构评价细则(试行)》、《关于重新核定柳州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政策,并取得一定实效。

二、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

(一)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显著。柳州市搭建全区首个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绿柳通”,提供绿色项目智能认定、融资自动对接、金融产品超市、企业信用评价、金融数据实时监控等强大的绿色金融服务功能,为绿色金融改革实现科技赋能。

“绿柳通”的成立上线并正常运行,是柳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重大突破的标志之一,截至2023年4月末,注册企业17902家,已获融资企业9300家,获得银行授信605.68亿元,融资总额393.52亿元。

(二)引导金融资源要素流向绿色领域。目前,柳州市已设立各类绿色金融专营机构39家,涵盖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中银行机构实现全覆盖。出台广西首部《绿色金融专营机构考核评价方案(试行)》,通过考核评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从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数量、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情况等13个方面进行考核,提升柳州市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三)申报全国气候投融资试点通过评审。基于柳州市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的良好基础和绿色金融改革试点的良好成效,在柳州市绿色低碳发展总体思路框架下,2022年柳州市编制《柳州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实施方案》和《柳州市气候投融资工作方案》申报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成为全国首批,也是广西唯一获批国家级气候投融资试点的城市,可为柳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发展争取更多中央和自治区政策支持。目前,气候投融资试点重大项目共梳理谋划155个,总投资约1754亿元,实现融资44.75亿元。共谋划EOD项目17项,融资资金需求342.5237亿元。

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一)全国首单单株林木碳汇保险落地柳州。会同太平洋产险柳州中心支公司推出广西商业性单株林木碳汇保险,创新单株碳汇承保模式,扩大林木碳汇保险范围,是全国首单单株碳汇保险,也是首个承保支持乡村振兴的碳汇项目。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新路径,增强了碳汇融资力度,有效地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和资金融通职能。目前,全市已完成4个县(区)5个村207户农户单株碳汇开发,开发碳汇树木11万株。太平洋财险柳州中心支公司预计承保单株林木碳汇保险金额78万元。

(二)广西首笔“茶园碳汇贷”在三江侗族自治县成功落地。桂林银行柳州三江支行成功向三江县侗天湖农业生态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广西首笔“茶园碳汇贷”60万元,率先推行以碳排放权为质押标的的新质押融资方式。

(三)指导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建立绿色债券发行协调机制,为企业推荐券商、协调解决债券发行中遇到的问题等。截至目前,指导支持柳州银行累计发放绿色金融债券75亿元。指导柳钢集团成功发行5亿元可持续挂钩发展中期票据。为柳州绿色产业项目引入低成本资金来源,助力柳州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

四、加强正向激励机制

(一)柳州市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不断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引导。2022年至2023年4月末,柳州辖区再贷款累计投向绿色贷款2.3亿元,投向碳减排企业0.03亿元;再贴现累计投向绿色票据34.14亿元,投向碳减排企业24.92亿元。截至2023年4月末,绿色贷款余额390.5亿元,同比增长46.89%。

(二)加大绿色金融奖补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企业覆盖面。积极组织我市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申报绿色金融奖补资金,帮助更多企业争取政策红利。2022年,柳钢动力厂高炉煤气回收利用发电机组改造工程等7个节能技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通过自治区评审,共计获得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财政资金1506万元。今年,我局又推荐一批钢铁、水泥、制糖、废钢加工等行业共17个项目申报自治区2023年工业绿色发展项目,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是全面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在碳中和背景下,实体经济对绿色金融的需求将大大提升。柳州市将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战略部署,推动柳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跨越式发展,打造柳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五大支柱”,推动柳州市产业绿色转型和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顶层设计。完善与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中心研究院合作开展编制的柳州市碳中和与绿色金融路线图,明确支持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目标。根据我市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任务,识别实体经济绿色化机会,编制绿色产业和重点项目投融资规划,制定绿色金融与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等协同发展的“1+N”行动方案和措施。

二是创造符合绿色低碳目标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专营分支机构,引进或新设各类绿色发展基金、绿色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和绿色金融中介机构。积极发展绿色产业供应链融资,探索碳金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建筑保险和转型融资等创新型产品。引导绿色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绿色专营支行带头作用,通过信贷资源倾斜、开通绿色通道、设置专业服务团队、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培训等措施,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

三是升级以数字化为基础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以柳州市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柳州市绿色项目库,推广使用绿色项目智能认定、绿色金融产品线上对接等功能。

四是建立强有力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综合运用绿色产业基金、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贴息、担保费补贴、应急转贷、奖励补助等财政政策工具,鼓励企业投资于绿色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绿色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绿色信贷余额占比居全区前列。

柳州市财政局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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