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12 11:15 【字体:

                            

XX代表:

你在市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出台小广告整治条例,有效整治街头牛皮癣问题的建议》(第9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小广告治理情况

(一)调研落实情况

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提案中反映的问题,督促各城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小广告问题走访调研,排查发现并掌握了部分街道社区、三无小区、住宅小区存在乱张贴小广告后反复现象的情况,内容主要为房屋租赁买卖、开锁疏通、维修等。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各城区城管执法局立即加强了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问题执法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理违法小广告问题约600起;同时城管部门对开锁小广告、涉黄小卡片问题线索向公安部门进行协调,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了12起违法小广告案件。各城区(新区)城管执法局也将有关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发布在“柳州城管”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我局也将持续与各城区(新区)城管执法局进行执法研讨,进一步做好引导、管理和执法工作。

违法发布的小广告一直是我市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从源头治理小广告,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发布小广告行为,需要对小广告内容、性质、发布形式以及疏堵结合等方面统筹管理。因此,我局也在积极从立法层面制定更有效的治理措施。积极推进规范小广告发布管理的前期工作,草拟相关立法计划,与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交流规范小广告发布治理经验。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执法整治。我市城管部门坚持对各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开展不定期的集中清理整治,城管联合街道及物业工作人员一起清理巷内楼道各类小广告信息。城管、公安等各职能部门也在积极宣传,向居民发放爱国卫生、文明健康等内容宣传资料,发动群众参与到治理城市“牛皮癣”行动中,引导群众养成爱护设施、共建共享意识,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对居民区小广告投诉问题有关城管执法局也在持续实地走访复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街道、物业立即整改到位。

二是共同监管形成合力。涉及公园、市场、居民区等各区域内乱张贴小广告问题,如“公园里的座椅上、甚至是公园的马路上,都有许多牛皮癣”的情况,住建、林业和园林、市场监管等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不断开展检查、相互协调沟通,将“牛皮癣”小广告问题及时督促有关管理单位清理,做好卫生保洁与环境管理。

公安民警结合日常巡逻工作,注意发现、处置张贴小广告小卡片行为,特别是小街小巷、人行道两侧等重点部位,尽可能做到全覆盖。对发现涉及公安部门业务的小广告进行取证,并使用携带的工具清理。今年以来,已联合全市职能部门清理小广告293处。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相关行为人,对张贴招租、求租、招聘等广告的,以教育罚款为主;非法张贴、喷涂、散发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的,由属地派出所处罚;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对涉黄、赌、毒、倒卖发票、贩制假证件、刻章以及诈骗等违法犯罪内容的“小广告”案件线索和证据,对涉嫌扰乱治安、损毁公物的违法行为人或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源头治理违法小广告。城管部门采用“非接触式执法”查处违法小广告行为人,如对在公共设施上张贴小广告或向车辆推送小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通过采取“三不”(即不暂扣物品、不肢体接触、不正面冲突)原则,有效查处散发、张贴违法小广告者。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提高了执法的准确性、可操作性、推广性,极大地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2018年至今,全市采用“非接触执法”办理广告案件约1100起,累计罚款金额约10万元。

城管部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管理方式,执法方式将志愿活动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不是“一罚了之”,处罚不是治理小广告的目的,也不是唯一手段。城管执法人员根据调查发现的线索,通知乱张贴小广告的商家上门接受处理。经宣传教育,当事人接受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自愿清理“牛皮癣”小广告1小时,体验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的不易,以“义务劳动+行政处罚”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执法形式提高当事人守法意识。

近年来,我市充分考虑商家及市民群众宣传和获取生活服务信息的需求,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三无小区、城中村等小广告高发区域附近设置便民信息张贴栏,制定便民信息栏的规格参数,并由各城区小广告清理公司专门负责清理维护。截至目前我市共设置便民信息栏1516块。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我市城管部门依法治理“小广告”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2016年修正本)》《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我局正在制定并下发年度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和指导各城区(新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开展针对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小广告等各类广告的集中整治工作。

(二)为从源头治理违法小广告问题,提升规范管理广告信息发布行为的,我局结合代表建议,一是加快有关户外广告的立法修订进度。根据我市相关立法工作的要求,规范推进《柳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我局对涉及户外广告,包括小广告在内的条例进行研究调整,比如提高该行为的违法成本、加强我局和其他部门的协作等方面内容,增强可操作性、满足管理部门有力监管小广告发布行为的需要,目前修改内容正在与相关科室、律师沟通审核意见。下一步将开展与我市相关职能部门研讨论证工作,根据各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完善草案初稿的修改;二是加快有关小广告管理的立法规制研究。市城管执法局正在了解和学习其他城市关于小广告发布管理的地方性立法,进一步与立法部门、出台小广告管理法规的有关城市就地方立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立法理论中治理小广告与保护通信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沟通调研。

三、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抓紧就修订的《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及《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征求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开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立法建设与城市管理发展的协调统一。

(二)各级城管部门将持续做好各项宣传措施,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小广告执法与监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从源头上遏制小广告,需要每个市民群众树立起主人翁意识,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行为加以重视、坚决抵制,正确认识城市管理中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的作用与意义。

(三)继续以高压态势保持对非法张贴小广告严厉打击,加强背街小巷、三无小区、城中村等管理薄弱区域、地段的监管治理,提高巡查频次。积极与公安等部门针对乱涂乱贴现象严重的个别地方,协调部署,提高问题处理能力和效率;我局坚持对户外广告管理的指导和检查。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听取市民群众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做好问题整改回复,落实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工作机制。

最后,感谢您对柳州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后,市属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不断落实城市管理职责,加强协调联动,督促各城区(新区)做好行业监管和服务工作,不断探索精细化管理,为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综合治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代表的关心和支持,同时烦请您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反馈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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